孕期超聲檢查有規律
如無特殊情況, 孕媽媽整個妊娠期間應接受4~5次超聲檢查。 第一次安排在孕6~8周, 主要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 瞭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在孕11~14周, 主要做胎兒NT測量, 結合孕婦血清血檢查, 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度。 第三次在孕18~24周, 主要是系統篩查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 包括無腦兒、腦膨出、開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命性軟骨發育不全等。 第4~5次在32~38周, 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現的胎兒發育異常, 瞭解臍帶的血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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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雜訊打擾寶寶
孕28周左右的胎兒, 聽覺已經發育得很完善了, 所以孕婦儘量不要到人聲過於嘈雜的商場裡去, 或者車輛鳴笛聲特別刺耳的街道上。 在家裡做家務時動作幅度應儘量小一點, 鍋、碗、瓢、盆不要弄得叮噹亂響。
很多准媽媽熱衷音樂胎教, 每天戴著耳機聽一些輕音樂, 隔三差五給肚子裡的寶寶唱歌。 在她們看來, 音樂胎教越多越好, 但凡事過猶不及。 胎教音樂刺激的時間過長, 樂音也會變成雜訊, 而胎兒需要安靜的生長發育環境, 雜訊環境只會影響他們的健康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