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 我叫兒子討厭鬼。
他最主要的愛好, 是損東西。 比如朋友送來個遙控車, 兒子就要趕緊拆封, 用氣筒給嶄新的遙控車打氣, 一個個輪子硬是被氣筒夾子給弄掉下來。 諸如此類的業績不勝枚數。
那日, 兒子學校開達標運動會, 放學回家時, 我正在打字, 不用看, 他肯定搞成泥佛灶王一般了。 我沒回頭, 直接吩咐:“洗手洗臉, 衣服脫到衛生間。 ”一會兒, 兒子發現我放在桌上的一罐鮮橙汁, 高興得大叫:“太好了!謝謝媽媽!”“喝你的吧。 ”我仍然沒回頭。 兒子端著橙汁到我身邊, 讓我喝, 我說:“去去去, 沒見我忙嗎?”兒子把杯子遞到我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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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也無心再打, 坐在沙發上生悶氣。 兒子不知什麼時候輕手輕腳地溜回自己房間去了。
無聊地坐著。 新到的雜誌攤在茶几上, 一幅圖片映入眼中, 柔和的光線下, 一疊展開的稿紙, 上面一支筆, 靜靜地臥著, 仿佛會怡思遐想, 讓人忍不住想去握起它, 在那本潔淨的稿紙上流瀉清泉般的文思。 是什麼原因, 一隻普通的筆, 在此刻挑起我的欣賞呢?是攝影師獨到的眼光和別具一格的處理, 使它翹楚於畫面, 光與紙的輔助與鋪墊, 恰倒好處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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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裡, 我坐不住了, 走進兒子房間, 他正在用紙折著什麼, 看我進去, 忙著一藏, 我說:“給我看看, 兒子。 ”是一隻精緻的船, “真漂亮, 會開得很遠的!”我對兒子說。 兒子得到我破天荒的誇獎, 竟然有點受寵若驚的赧然, 我捧住他的臉, 親了一下額心, 告訴他:“兒子, 媽媽愛你!”
其實很多時候, 事情並不如想像的那樣糟糕。 像剛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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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 雖然是一個家庭的小太陽, 但實際上無論體積還是思維, 都處於弱勢地位。 對於父母給他的, 無論是愛, 還是壓力、委屈, 都是被動地承受者。 我們看孩子的眼光時常是偏頗的, 習慣和自我的心理占了很大比重。 就像我用看一支筆的眼光看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