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題目, 我想大多數讀者都能得出正確答案。 然而, 如果要進一步區分三者之間的差異, 卻不免有些困難。
“近視”這個名詞對我們來說最熟悉不過了。 簡單地說, 近視就是看近物清楚, 看遠物模糊。 專業上將它定義為“遠處物體經眼球折光後聚焦於視網膜前, 而不是在視網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
那麼, “遠視”是否也可以簡單推斷為看遠物清楚, 看近物模糊呢?其實不然。 所謂遠視, 即遠處物體經眼球折光後聚焦於視網膜後, 而在視網膜上形成模糊的虛像。 因此, 遠視眼患者看遠看近均不清楚。
在學校體檢和門診中,
Advertisiment
4-6周歲的兒童, 一旦發現視力在0.6―0.8之間, 甚至0.5, 擴瞳驗光存在100-200度的遠視, 家長和老師大可不必擔心, 如孩子無明顯不適, 也不必戴鏡。 但如果孩子存在弱視或內斜視, 則應及時擴瞳驗光、佩戴眼鏡,
Advertisiment
常常有家長來諮詢:“我們的孩子患有遠視(或近視), 同時還有弱視, 怎麼辦?”部分家長甚至將遠視、近視與弱視混為一談。 這樣, 近年來所謂的“弱視兒童”數量呈增長趨勢, 就不足為奇了。 事實上, 弱視是經專科醫生檢查後, 未發現眼部異常, 戴了眼鏡後的視力仍達不到0.9的病症。 很多患有遠視、近視或散光的兒童, 雖然裸眼視力較差, 但戴鏡之後視力可得到矯正, 這就不能稱為弱視。 當然, 也有部分患兒戴鏡後視力不能提高或提高不明顯, 排除驗光誤差的因素, 則有患弱視的可能, 特別在一些伴有斜視或眼球震顫的患兒中多見。 在這種情況下, 除給孩子戴鏡治療, 更重要的是, 家長應在醫生的指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