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能不能懲罰孩子?現在, 絕大多數家長肯定會持否定態度。 現在, 家庭教育知識日益普及, “重教輕罰”已經成為廣大家長的共識。 懲罰成為了打罵的代名詞, 因此報刊上經常有少數家長對孩子罰站、罰貴、罰餓甚至虐待孩子至死的報導, 這樣做的家長是不能夠正確理解和把握懲罰。 而面對調皮的孩子, 聰明的家長應該如何進行懲罰, 以達到教育孩子、又不傷害孩子的目的呢?
懲罰孩子是一門藝術, 懲罰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 父母能否使用得當是關鍵。 濫用、錯用懲罰會對孩子的肉體和心靈造成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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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的方式也很多, 打罵只是懲罰中的一種極端行為。 現代教育心理學認為, 懲罰包括間接和直接的批評。 比如, 給孩子使個眼色、對他的行動加以限制、扣留他喜歡的東西、沒收他的玩具, 甚至在吃飯時減少他愛吃的菜肴或者讓他穿一件舊衣服等等都是懲罰的手段與方式。
如果父母不得不懲罰孩子, 那應該注意懲罰的“量刑”要適當。
懲罰孩子的目的是讓孩子引以為戒, 促使孩子進行良性的轉化, 因此, 懲罰的量刑就必須合乎孩子做錯事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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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過重就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 而太輕了又不足以使他引以為戒。 因此, 懲罰孩子, 既不能輕描淡寫, 又不能濫用“刑罰”小題大做。
大教育家洛克曾經說:“兒童第一次應該受到懲罰的痛苦時候, 非等完全達到目的之後, 不可中止;而且還要逐漸加重”, 這其中的道理值得家長細心體會。
總結:孩子有錯就得行進教育, 適當地給予懲罰, 以達到警示的作用, 避免其再犯。 聰明的父母一定要懂得如何懲罰孩子。 懲罰的手段和程度則當適當和適度。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有這樣的經驗, 對大多數孩子來說, 孩子只需用自己的或行動向孩子表示一點點哪怕是極小的不滿, 孩子都會覺得是對他錯誤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