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侵入人體後, 損害和破壞人體的某些組織和器官的生理功能或組織結構, 引起一系列症狀及體征, 嚴重者甚至可危及生命, 稱為中毒。
中毒的原因
中毒的原因足多方面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下列幾點:
1.生產環境和生產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如“三廢”(廢氣、廢渣, 廢水)污染環境, 對職業中毒缺乏有力的預防措施, 車間通風排氣裝置差, 管道密閉程度不符規定, 工藝流程中直接接觸有毒物質, 不重視生產設備的維修工作等。
2.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如對作業環境的有毒物質沒有進行定期測定, 對工人不進行安全防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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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錯用, 誤用藥物和有毒物質例如醫務人員用藥時未認真查對, 用藥錯誤, 劑量過大, 患者治病心切, 亂服藥物, 遊醫、巫醫欺騙患者亂用中草藥, 或以假藥冒充真藥, 劇毒藥物或有毒物反(如有機磷殺蟲劑和殺鼠藥)保管不妥;兒童誤服, 誤食有毒動、植物, 還有少數人服毒自殺等。
4.階級敵人的破壞搗亂如敵人放毒, 或戰爭中施放毒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