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患兒可不出現症狀, 有症狀者多發生於生後數小時至1周, 表現為反應遲鈍、吮乳差、陣發性青紫、蒼白、多汗、體溫不升、呼吸暫停、哭聲低微或哭聲高尖、眼球不正常轉動或震顫、肌張力低下, 重症可驚厥及昏迷。 補糖後上述症狀可消失。
(1)立即給予10%葡萄糖注射液2ml/kg, 緩慢靜脈推注, 繼以葡萄糖注射液8mg/(kg·min)靜脈滴注, 以維持正常血糖水準, 每4小時監測血糖1次, 後改用10%葡萄糖注射液口服, 並逐漸改喂母乳或配方奶。
(2)如上述治療仍不能維持血糖正常, 可將葡萄糖劑量提高至12mg/(k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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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頑固性低血糖症, 應進一步檢查有無高胰島素血症或其他代謝性疾病。
新生兒低血糖的診斷標準是什麼?
足月新生兒生後3天內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