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沒有孩子時, 看到市場上、玩具店有各種各樣的玩具賣, 就覺得很興奮。 想當初, 自己小時候趕的時候不對, 沒玩過什麼玩具。 其實當時也找不出什麼玩具。 現在不同了, 玩具的花樣繁多, 將來自己的孩子就不會重複父輩兒時的單調夢, 一定不愁沒玩具。
當我們有了孩子以後, 事情就並不象以前想像的那樣順利。
孩子剛從醫院接回家, 她大姨就送來了一大堆五彩繽紛的氣球, 接著就是姥姥姥爺、爺爺奶奶、親戚朋友帶著毛絨玩具、電子玩具、嬰兒鋼琴、慣性玩具等相繼而到。 一時間玩具成堆。 不到一歲就擁有了許多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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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使孩子很快就對所有的玩具失去興趣, 我們事先商量好, 每次給孩子的玩具不超過三件, 她不愛玩了就換。 這樣算起來, 即使以後不增加玩具, 現有的玩具也夠她玩了。 因為來回換著, 孩子應該總覺得新鮮。
然而, 她好象故意要讓父母的計畫破產似的。 才九個月, 幾乎所有的玩具她都玩不了一會兒就失去了興趣。 最多能玩上半小時, 最少的只有幾分鐘, 甚至只拿一下就不再理會了。
玩具多也架不住不斷調換。 不多久她就把家裡的玩具玩了個遍。 沒轍了, 只好把以前玩過的玩具再給她。 心想, 對於這麼小的孩子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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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我們猶豫是否給她再買些玩具時, 一次買菜回來, 孩子鬧騰, 順手洗了個茄子(去掉柄子)給她。 沒想到她對這個圓溜溜、黑乎乎的、不到三分錢的茄子卻興致勃勃。 捏一捏、敲一敲、滾一滾、拍一拍, 有時還把它放在腿下壓一壓, 玩得那麼專心, 玩得那麼開心。 如果我們有時間插手和她一道玩那個茄子, 那她更來勁了。 上午玩了下午也玩, 而且第二天接著還玩。 就這樣直到把這茄子玩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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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與別的父母聊起這事時, 很快就引起了共鳴。 有的媽媽說:“你說怪不怪, 越是不讓他玩的東西他就玩得越來勁。 ”有位母親很坦率地說, 當她忙不過來的時候, 乾脆就給孩子一個飯鍋, 隨他乒乒乓乓地到處亂敲, 卻能對付半天。
專家們認為, “玩具”只是成人的用語。 因為, 成人首先把兒童的活動定義為“玩”。 於是, 在玩耍過程中的用具自然就成了“玩具”。 其實, 兒童, 特別是嬰幼兒的活動, 對於他們來說, 遠比成人認為的“玩”不知要重要多少。 他們的活動就是他們為了適應環境所從事的勞動。 從這個意義上講, 他們活動中的用具就不能再被看成是“玩具”了, 而應該被看成是工具——用於認識世界、探索世界的工具。 可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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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玩具”是孩子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工具, 顯然, 孩子一出生就有這個需要。 因此, 從孩子出生時起就應該給她準備“玩具”。 我們回避“買”而用“準備”, 因為“玩具”不見得一定要“買”, 也可以自己做, 或“借用”。 這裡的“借用”不是指借別人的玩具來用。 而是把通常不被列入“玩具”類的物品̶
0;借用”作“玩具”。 上面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證明。
孩子愛“玩”是天性, 因為, 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是陌生的, 他們需要去瞭解這個充滿著陌生事物的環境。 孩子是在“玩耍”過程中認識世界的。 而“玩具”起的是媒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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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同年齡的孩子對外界的認識程度不同, 運動能力不同, 能擺弄的物體也不同, 他們對“玩具”的需要也必然不同。 例如鍋、碗、瓢、盆對嬰幼兒來說是很不錯的“玩具”, 但對稍大些的孩子來說就不會感興趣了。 但又不能把玩具都劃分嚴格的年齡界限。 因為同一樣東西, 在不同年齡的孩子可能會有不同的玩法。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看到這樣的例子:小嬰兒去“搶”哥哥姐姐的拼插玩具, 全然不理會自己的撥啷鼓和布娃娃。而五、六歲的哥哥姐姐卻喜歡這些撥啷鼓和布娃娃,把它們組織到自己的“過家家”的遊戲之中。
“多多益善”在孩子的“玩具”問題上並不合適。為孩子提供“玩具”的目的就是為他們提供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有用工具。工具不在多,而在於用。孩子可以擁有許多“玩具”但如果孩子不會“玩”這些“玩具”,那麼有和沒有就沒什麼兩樣。因此,玩具要少而精,這樣就可以調動孩子的想像力。如果一種“玩具”能被“玩”出許多新花樣,那麼,不僅充分發揮了“玩具”的作用,而且,還有利於孩子創造性的發展。當然,要保持孩子有為數不多卻又能使之感興趣的玩具有時可能是困難的。有些父母可能會有這樣的經驗,孩子的玩具一大堆,但其中只有極少數是他們喜歡的。有些新買來的玩具只玩一兩天,甚至一兩個小時就不玩了。孩子只是玩個新鮮。喜歡探索新奇的事物是孩子的天性,我們沒有必要對孩子的這一特點發出非議,卻可以利用這一特點。那就是將孩子多餘的部分玩具收起來,不讓她看見。過一段時間再拿給她,這樣她又會感到新鮮。並且你還可以看到她又有了新的玩法。如果這些東西不曾被收起來過,也許她仍是視而不見呢。
領悟了這一道理,再為孩子準備“玩具”就容易多了。鍋蓋瓶蓋、紙片紙盒、布條布塊、水果蔬菜、手電筒磁帶、杯子瓶子、飯碗飯勺、甚至糖果糕點等等,一切對孩子沒有危險的東西都能進入“玩具”的範疇。我們也不用再為孩子的玩具發愁了。
全然不理會自己的撥啷鼓和布娃娃。而五、六歲的哥哥姐姐卻喜歡這些撥啷鼓和布娃娃,把它們組織到自己的“過家家”的遊戲之中。“多多益善”在孩子的“玩具”問題上並不合適。為孩子提供“玩具”的目的就是為他們提供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有用工具。工具不在多,而在於用。孩子可以擁有許多“玩具”但如果孩子不會“玩”這些“玩具”,那麼有和沒有就沒什麼兩樣。因此,玩具要少而精,這樣就可以調動孩子的想像力。如果一種“玩具”能被“玩”出許多新花樣,那麼,不僅充分發揮了“玩具”的作用,而且,還有利於孩子創造性的發展。當然,要保持孩子有為數不多卻又能使之感興趣的玩具有時可能是困難的。有些父母可能會有這樣的經驗,孩子的玩具一大堆,但其中只有極少數是他們喜歡的。有些新買來的玩具只玩一兩天,甚至一兩個小時就不玩了。孩子只是玩個新鮮。喜歡探索新奇的事物是孩子的天性,我們沒有必要對孩子的這一特點發出非議,卻可以利用這一特點。那就是將孩子多餘的部分玩具收起來,不讓她看見。過一段時間再拿給她,這樣她又會感到新鮮。並且你還可以看到她又有了新的玩法。如果這些東西不曾被收起來過,也許她仍是視而不見呢。
領悟了這一道理,再為孩子準備“玩具”就容易多了。鍋蓋瓶蓋、紙片紙盒、布條布塊、水果蔬菜、手電筒磁帶、杯子瓶子、飯碗飯勺、甚至糖果糕點等等,一切對孩子沒有危險的東西都能進入“玩具”的範疇。我們也不用再為孩子的玩具發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