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不僅具有帶來金錢的價值, 還能讓人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 這種提高非常迅速, 水到渠成。
美國有幾百萬年輕人, 他們具備提高自己的能力, 但卻懶得花力氣, 抬一抬手指都嫌累。 每天回到家, 他們就說已經累得不行了。 有一年冬天, 紐約城站成一排的乞丐中, 每10個人當中, 有8個都表現出很好的智力, 他們具備提高生活水準的能力。 一位有錢的女士派代理人去會見這些乞丐, 一個一個地單獨會見, 使別人聽不到他們的談話, 然後還送給他們書, 這些書或許會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 但是1000人中, 沒有一個人去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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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貧窮是有原因的, 無知也是有原因的。
有些人身體條件允許他們關注自己的未來, 可他們卻不當回事。 我們不應該去供養這些人, 尤其不能給他們提供吃和穿。 當然, 饑餓的人不需要學習, 他需要吃東西。 要是給他提供免費的衣、食、住, 條件是他要努力讓自己成為有用的人, 他就會放任自流。 有人做過一個實驗, 一位有錢人給一批窮人提供一日三餐, 供給他們衣服和住處。 然後, 把他們召集在一個大廳, 由老師啟發他們的學習興趣, 讓他們學一些最簡單的實用知識。 但這些人不想聽。 給他們的書, 他們甚至都不翻一下。
這些事實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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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已婚的年輕男士自殺了, 留下了一封信。 在信中, 他說自己曾諮詢過一位牧師, 牧師建議他結束自己的生命, 因為現代文明就是這樣, 從道德上講, 任何人都沒有義務必須活在這個社會中。 這位男士丟下了兩個年幼的孩子和妻子。 他27歲, 結婚5年。 結婚之前, 他原本有機會上學, 但他放棄了這個機會。 結婚之後, 他也不想幫妻子做家務, 妻子每天伺候他的時間, 比他伺候妻子的時間長。 他每天傍晚都到外面, 待到10點才回家。 妻子卻忙著料理家務、照顧孩子。 他認識的7個年輕男人都去上學了, 而且學得很好, 有了穩定的工作, 還有了積蓄, 而他自己卻東遊西逛, 仍不想提高自己。 這時候他開始感到恐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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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鼓勵那些遊手好閒的富人, 因為從內心深處厭惡他們, 也不喜歡他們的食客。 另一方面, 我們也不鼓勵那些貧窮、愚昧、不想努力的人, 即使給他們提供改善自己的條件, 讓他們的生活提高到新水準, 他們也不願意提高。 這樣的窮人受窮不是富人造成的, 是他們自己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