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後期,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可以確定住院觀察或分娩。
1、若發生胎膜早破,
雖未臨產也應住院。
2、自覺胎動近1-2日明顯異常者。
3、圍產檢查發現胎心異常,
或臍血流異常者。
4、產前有陰☆禁☆道出血者。
5、有併發症和合併症的孕婦,
醫師會根據病情決定入院時間。
如妊娠高血壓疾病、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合併 心臟病。
6、確診為前置胎盤,
即使不出血也應提早住院。
7、已經超過預產期一周,
無任何臨產跡象者。
8、產前檢查發現羊水異常。
9、胎位不正或骨盆狹窄,
事先已決定做選擇性剖宮產者,
應在預產期前l-2周入院。
10、雙胎妊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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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
無併發症的孕婦,
不需提前入院,
等臨產後再住院,
以免休息不好或受其他產婦的影響,
也可減輕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