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後期,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可以確定住院觀察或分娩。
1、若發生胎膜早破, 雖未臨產也應住院。
2、自覺胎動近1-2日明顯異常者。
3、圍產檢查發現胎心異常, 或臍血流異常者。
4、產前有陰☆禁☆道出血者。
5、有併發症和合併症的孕婦, 醫師會根據病情決定入院時間。 如妊娠高血壓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合併 心臟病。
6、確診為前置胎盤, 即使不出血也應提早住院。
7、已經超過預產期一周, 無任何臨產跡象者。
8、產前檢查發現羊水異常。
9、胎位不正或骨盆狹窄, 事先已決定做選擇性剖宮產者, 應在預產期前l-2周入院。
10、雙胎妊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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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 無併發症的孕婦, 不需提前入院, 等臨產後再住院, 以免休息不好或受其他產婦的影響, 也可減輕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