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孩子的敏感期出現時間並不完全相同,因此父母只有細心地觀察孩子的內在需求和個性特質,才能有的放矢地實施教育.對於兩歲半左右的孩子,家長要特別關注孩子的社會性行為,如以往孩子對父母的要求不理解、不採納,但到了兩歲半,孩子逐漸理解並遵循父母的要求做事情,這說明孩子在逐漸調整自己的行為,與周圍環境的規則相適應.在社會性☆禁☆交往方面也是如此,1歲的孩子,自我中心意識很強,但在兩歲以後,開始關注同伴的行為,出現了模仿、簡單交流、交往困難或是有交往願望時,這都說明孩子的社會敏感期真的來到了,家長要給予相應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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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創設豐富而適宜的社會性環境,促進幼兒社會能力的形成.
社會交往知識的獲得與社會交往能力的發展,是在實際應用的過程中完成的.然而,在當今獨生子女家庭中,孩子缺少玩伴,缺乏與同伴交往的機會.因此,要求家長有意識地創設豐富而適宜的環境,如帶幼兒到社區,或去親戚朋友家與更多的小朋友交往,滿足孩子交往的需求,讓孩子在與同齡夥伴的交往中,學習協商、謙讓、合作等多種社會性技能.家長還要帶幼兒參加社會性活動,如聚會、參觀、演出等,在眾多社會性活動中,給孩子建立明確的生活規範、日常禮節,使其日後能遵守社會規範,擁有自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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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抓住偶發事件,發展幼兒的社會能力.
孩子社會能力的形成過程,是幼兒自我心智與社會規範相互作用的過程,也是幼兒根據理解、接納社會規則而不斷進行自我調適的過程.所以在社會行為中,會有許多矛盾衝突的事件發生,如孩子與好朋友爭搶玩具、因為找不到好朋友而沮喪、因為小魚死去而傷心落淚、由於保護自己的好朋友將另一個小朋友打傷了等等,這些偶發事件都說明了孩子有社會發展的需求.但由於孩子的能力尚在發展中,不能恰當地理解和使用規則而倍感困擾.這時,家長一定不要盲目替孩子把問題解決掉,而應和孩子共同討論解決問題的最好策略,幫助孩子理解、接納、確立適宜的社會規範,學會解決社會規範性問題的能力,獲得移情、利他等社會性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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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適時協助而不干預.
在具體事件的處理中,父母還要為孩子提供寬鬆、民主的生活環境,首先讓孩子自己做,不要過多干預,並適時予以協助、指導.因為社會性行為需要孩子在具體的社會性事件中親自體驗、自我調整,自我建構社會性經驗,所以,孩子處於社會性發展的敏感期中,家長應該做到適時協助而不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