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依照教育部公開徵求意見的標準, 中小學教師、幼稚園教師不得諷刺、挖苦、歧視學生, 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昨天教育部官方網站就《幼稚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公開徵求意見。 目前, 教師專業標準框架由基本理念、基本內容與實施建議三大部分構成。 基本理念提出教師要以學生為本, 師德為先, 能力為重, 終身學習。 強調教師要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12月13日 《新京報》)贊同聲音:
“教育部擬明確規定禁止老師諷刺挖苦學生”——“師者, 傳道、授業、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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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色海灘說說容易, 做做難啊!希望有效……——@豪放的九個半星期同理, 教師對孩子的諷刺和挖苦算不算對孩子的傷害呢, 如果要道歉教師是不是應該先做表率呢——@小仙子媽媽的幸福反對聲音:
我怎麼沒見過一條是保護老師的?當今社會, 老師被學生、家長欺負的事件比比皆是, 怎麼沒人來維護老師的權益?一邊倒的政策還要再倒多少年?
每天就規定老師該怎樣怎樣, 不能這又不能那…!怎麼教育部就沒有規定該怎麼保護老師呢?
——@美女玲瓏望月調侃聲音:
想起個笑話:一同學犯錯, 進了政教處, 老師說:“你不好好學習以後能幹什麼?”同學說:要實在沒出息, 就只有當老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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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的女孩2007這還用擬個明確規定麼?這不是教師應當有的師德麼?
——@教授激萌誒嘿嘿嘿【小編說】
教師不能挖苦和諷刺學生, 原本就是師德的內涵之一。 在很多人看來, 這一基本常識用不著教育部來發文禁止。 小編注意到, 教育部公佈的恰恰是教師的“專業標準”, 並且還處在徵求意見的階段。 將應有的師德寫進法規檔之中, 這不也是理所應當的麼?
當然, 健全法規條文固然重要, 但師德建設不可能一勞永逸, 尤其在當前教育功利化傾向嚴重的情形下, 如何消除家長的疑慮, 還需要教育部門採取更加具體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