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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應對高齡產婦的具體辦法是什麼?

科學應對高齡產婦

鑒於高齡初產婦可能發生的種種風險, 高齡初產婦及其家人, 切不可麻痹大意, 應具有務實的態度, 根據自身情況, 採取特定的對策, 做到防患於未然。

具體辦法是:

高齡初產婦應提高自我警覺性, 不要“臨時抱佛腳”。 即在妊娠的初期直到臨產, 隨時都應該意識到可能發生母胎病理性變化的意外, 定期到有條件的婦產科進行母胎監護和必要的防治措施。

在臨產將近時, 應提前住入醫院婦產科, 具體提前一周或兩三周, 應視個人情況而定, 切實做好產前監護, 必要時及早行剖宮產較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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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間, 經過特定檢查, 如確診為嚴重畸形兒或母體因嚴重併發症不能繼續妊娠, 否則危及孕婦生命者, 應當機立斷, 中止妊娠;如果妊娠後期, 胎兒沒有致命畸形且有存活的可能, 應提前行剖宮產術, 可確保母嬰的安全。

高齡產婦的危害主要是在懷孕後合病症增加, 比如我們通常所說的妊娠高血壓疾病發生率會增高, 妊娠期糖尿病會增加, 根據我們長達22年的研究表明:高齡孕婦早產, (嬰兒)出生體重比較低的發生率會增高, 另外高齡產婦因為懷孕的時候年齡偏大, 卵子分裂的過程中容易發生染色體的一些異常, 就是胎兒有染色體類疾病, 也就是先天缺陷的機會明顯增高, 所以我們國家在制定產前診斷這個法規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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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指出35歲以上的孕婦應該在懷孕以後做一個產前診斷, 判斷胎兒有沒有染色體疾病。

另, 目前有研究表明:曾經有過妊娠高血壓病的孕產婦, 在日後絕經期後, 有可能患有高血壓病的機率大為提高, 且從統計學資料來說, 有相當的相關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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