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立體商標

貝瓦資訊-貝瓦動態, 立體商標又叫三維商標, 是以立體標誌、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實體包裝物以立體形象呈現的商標。 簡單的說就是以立體形狀的商標。 查看更多相關內容一起來看貝瓦小編怎麼說吧。

1種類介紹

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誌。 (摘自: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佈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

它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單純的立體形狀:

A.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

B.商品容器的立體形狀;

C.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

2)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

A.商品自身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圖形商標;

Advertisiment

B.商品的包裝或容器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商標或者圖形商標;

C. 商品廣告物的立體形狀上附帶文字或者圖形商標。

2存在爭議

既由三維要素組成的視覺商標, 又稱外形商標。 立體商標的保護直到TRIPS協定的簽署一直都有爭議。 作為三維標記, 立體商標往往比平面商標具有更強的視覺衝擊力, 更能識別商品或服務的出處, 但由於有的國家擔心保護立體商標可能與版權、專利尤其是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發生衝突, 立體商標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都不能受到保護。 目前對立體商標給予保護的國家在立體商標註冊時一般都會附加嚴格的限制條件, 如該立體標記不得由商品的性質所決定,

Advertisiment
不得是取得某種技術效果所必需的, 不得賜予商品實質價值。

3起源發展

世界上最早對立體商標進行保護的國家是法國, 早在1858年, 法國吉百利公司生產了一種帶有槽形的巧克力, 經過一段時間銷售, 吉百利公司的這種形狀的巧克力就被消費者廣泛接受, 大家一看到這種形狀的巧克力就知道是吉百利牌巧克力, 這時候呢, 就有另外一些巧克力公司也開始生產這種形狀的巧克力, 結果導致吉百利公司的銷售量大幅下降, 吉百得公司就把其他幾個巧克力生產公司告到了法院, 說其他幾個公司因為生產跟他公司同一形狀的巧克力給消費者造成了誤認, 使消費者以為這是吉百利公司生產的巧克力,

Advertisiment
要求法院禁止其他公司生產這一形狀的巧克力。 最後, 法院經過調查, 其他公司生產的同一形狀的巧克力確實給消費者造成了誤認, 判其他公司不得在生產這一形狀的巧克力, 從此, 立體商標就產生了。 法國立法局跟進的速度很快, 馬上就通過立法對立體商標進行保護, 確定了立體商標的法律地位。 當然, 如果在現在, 這種立體形狀在巧克力這種商品上很難得到保護, 因為這一形狀顯然是為了使大塊的巧克力更易於分割, 使我們吃的時候更加方便。

相關文章推薦: •購買商標 •防偽商標 •商標線上查詢 •商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