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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產檢應該在什麼時候進行

大家知道懷孕後第一次正式產檢是何時嗎?孕媽媽應在什麼時候進行第一次產呢?檢懷孕後定期產檢可以及早發現孕產疾病, 可以幫助准媽媽平安健康的度過孕期。

第一次正式產檢:領取“孕婦健康手冊”、做各項基本檢查。 每位准媽媽在孕期第12周時, 都正式開始進行第1次產檢。 由於此時已經進入相對穩定的階段, 一般醫院會給媽媽們辦理“孕婦健康手冊”。 日後醫師為每位准媽媽做各項產檢時, 也會依據手冊內記載的檢查項目分別進行並做記錄。

第一次產檢

檢查項目主要包括:

1、量體重和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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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進行問診:醫師通常會問准媽媽未懷孕前的體重數, 以作為日後准媽媽孕期體重增加的參考依據。 整個孕期中理想的體重增加值為10~12.5千克。

3、聽寶寶心跳:醫師運用多普勒胎心儀來聽寶寶的心跳。

4、驗尿:主要是驗准媽媽的糖尿及蛋白尿兩項數值, 以判斷准媽媽本身是否已有糖尿病或耐糖不佳、分泌胰島素的代謝性疾病、腎臟功能健全與否(代謝蛋白質問題)、子癇前症、妊娠糖尿病等各項疾病。

5、身體各部位檢查:醫師會針對准媽媽的甲狀腺、乳☆禁☆房、骨盆腔來做檢查。 由於骨盆腔是以內診方式進行檢查, 為避免過於刺激子宮, 所以, 醫師會讓准媽媽平躺在診斷臺上, 以手來觸摸准媽媽腹部上方是否有腫塊。 若是摸到腫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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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懷疑是否為卵巢腫瘤或子宮肌瘤, 但大部分以良性腫瘤居多。

6、抽血:准媽媽做抽血檢驗, 主要是驗准媽媽的血型、血紅蛋白(檢視准媽媽貧血程度)、肝功、腎功及梅毒、乙肝、愛滋病等, 好為未來做防範。

7、檢查子宮大小:准媽媽從孕期第6周開始, 子宮開始逐漸變大;到了孕期第12周時, 子宮底會在恥骨聯合的上方;到孕期第20周時, 會跨過骨盆腔到肚臍位。 因此, 從孕期20周到35周, 醫師為准媽媽從恥骨聯合的地方到子宮底所量出的釐米數, 可大致等於為胎兒周數。 此周數也可作為胎兒正常發育與否的依據, 通常會以3釐米來做一推斷, 即小於3釐米, 代表胎兒較小;大於3釐米, 代表胎兒較大。

小編總結:孕期產檢對孕媽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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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了孕期檢查, 可以把握寶寶的健康狀況以及生長情況, 萬一有問題, 也可以及時作出合適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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