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產檢——B超篩查畸形

超聲檢查在孕期需要做3~4次, 以便對胎寶寶畸形進行完善的診斷。 但是孕期有兩次超聲檢查至關重要, 一次是孕12周前, 另一次就是孕18-24周進行的胎兒超聲篩查。 它是早期發現並及時終止嚴重結構異常胎兒的最佳時間。 此外, 對於一些結構在異常和正常邊界的圖像, 需要每2~4周進行一次超聲檢查, 以便動態觀察。

篩查方法:

1、 探測時准媽媽取仰臥位, 必要時取側臥位, 按照常規篩查步驟進行。

2、 疑診為畸形部位要多方位、多切面掃查進行驗證。

3、 一對於懷疑胎兒畸形的患者, 要求2〜3位高年資醫師應用彩超在1-3天內不同時段分別對同一例胎兒進行超聲檢查(即醫師不知道該胎兒有無畸形或有什麼樣的畸形存在),

Advertisiment
然後把各自的檢查結果及見解匯總, 進行對照分析, 做出最後判斷, 診斷為畸形時至少要有兩位高年資醫師簽名。

可以診斷的畸形:

主要是無腦兒、嚴重的腦膨出、嚴重的開放性脊柱裂、嚴重胸及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死性軟骨發育不全等7種畸形。

Advertisiment

另外還有唇齶裂、頸部水囊狀淋巴管瘤、畸胎瘤、血管瘤、胎兒器官發育明顯異常等。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