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1:培養對父母的尊重
這並不是為了滿足父母的自尊,
而是因為孩子與父母的關係會為日後他對所有其他人的態度打下基礎。
如果一個孩子在15歲以前就能成功地否定父母的權威,
當著他們的面嘲笑和堅決反對他們的權威,
那麼他就會形成對他們的天然蔑視。
原則2:最好的溝通機會往往在一次訓誡事件之後出現
沒有什麼比父母在受到挑釁之後取得決定性勝利能使父母和孩子靠得更近。
這時你可跟他傾心交談,
告訴他你多麼愛他,
向他解釋他為什麼受到訓誡,
下次怎樣避免這種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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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3:不用責駡而控制孩子
沖孩子尖叫或斥駡會變成一種毫無作用的習慣, 試圖用叫喊來控制孩子就像僅靠按喇叭來駕汽車一樣無效。 父母有上百種方法可以獲得想要的反應, 其中一些有點輕微痛苦, 一些則是給孩子們的獎勵 (不一定是物質獎品)。
原則4:不要讓孩子沉侵在物質主義之中
當一個強烈願望滿足時, 快樂就產生了。 不給孩子缺少某種東西的機會, 他永遠享受不到獲得它的喜悅。 繁榮富足比艱難不幸對品格提出了更大的考驗。 對孩子渴望的東西, 應該有一個合理的購買量, 避免孩子被有害的奢侈行為所淹沒。
原則5:在疼愛和規訓之間建立一種平衡
疼愛的缺乏對孩子的影響是可以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