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精神行為發育是內在遺傳因素與外界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出生之後外在因素起著更主要的作用。
國外許多研究認為良好的護理、語言刺激、語言環境和親密融洽的家庭關係均有助於小兒的精神行為發育。
許多研究發現大約12%~20%的兒童會在兒童期的某一階段出現行為問題
一個嬰兒在出生後的第6個月就會有選擇性地微笑。
8個月時會害怕陌生人,
與母親的短暫分離會引起焦躁不安,
這表示嬰兒在這一時期已經有了一定的心理活動。
嬰幼兒對父母在感情上的依賴貫穿於他早期的全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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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對孩子有潛在的影響。
一周歲的幼兒已與母親建立了緊密而牢固的聯繫。
與父親及其他關係親近的人也有了能控制自己的行為,
記憶力、想像力、思考能力逐步形成雛型。
對事物好奇心增強,
模仿能力迅速增長,
已經初步具備喜怒哀樂的情感活動,
在此期間幼兒的情緒是很不穩定的,
對事物也沒有對錯的辨別能力。
這是一個人各種心理特徵形成雛型的階段。
這一時期,
幼兒如能得到正確的引導,
會對他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質有極大的幫助。
如引導不當,
則可能發展成一個有各種心理問題的人。
關注幼兒這一時期心理活動的發展,
意義十分重要。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
良好的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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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和諧的家庭氣氛對孩子的心理成長是十分重要的。
1-2周歲的幼兒沒有辨別事物對錯的能力,
因此父母要逐一地告訴孩子什麼是對的,
什麼是錯的,
什麼事情能做,
什麼事情不該做。
要鼓勵孩子去探索,
做對的要給予言語的鼓勵,
做錯的要講明道理,
讓孩子知道錯在哪裡,
從頭再來,
直到把事情做好為止。
對孩子合理的要求要儘量去滿足,
對不合理的要求要講明道理,
堅決拒絕。
一切順從孩子的意願、溺愛或粗暴苛求部會對孩子的心理發育產生不良影響。
對幼兒耐心地講道理是件十分有意義的事,
幼兒雖然對父母講的道理可能不甚明瞭,
但長此以往,
孩子就會逐步明白這些道理。
遇事給孩子講道理對培養孩子有一個平和的心態很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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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長久後,
他也會以講道理的方式去處理問題。
父母要做好孩子的榜樣,
孩子會不自覺地效仿父母的言行,
因此要求孩子不要做的事,
父母首先就不能做。
另外,
父母對孩子從小就要講信用,
答應了的事,
一定要兌現,
不答應的事就一定不去做。
這樣父母在孩子的心目中就會有威信,
在以後的培養孩子的過程中,
才能對孩子進行有效的教育。
幼兒期的心理發展決定一個人一生的心理素質。
具有良好心理素質的人,
在社會中會有更好的發展,
因此關注幼兒的心理發育,
對其一生都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