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篩和糖耐量檢查往往讓孕媽有些分不清, 覺得為何做了糖篩進行了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 還要繼續做糖耐量檢查呢?
區別一:範疇不同
“糖篩”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簡稱, 糖篩是檢查血糖和血液的一種方法, 血糖過高需要降糖。
“糖耐”是糖篩不過關時需要進一步進行檢查時做的。 也就是說, 先進行糖篩檢查, 才能再進行糖耐檢查。
區別二:檢查方法和正常值不同
糖篩查前空腹12小時, 將葡萄糖粉50克溶于200ml水中, 5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 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 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 需進一步行糖耐量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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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耐查前空腹12小時, 先空腹抽血查血糖, 然後將50%葡萄糖注射液150ml加入100ml水中, 或將葡萄糖粉75克溶于300ml水中, 5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 1小時、2小時、3小時後抽血查血糖, 正常值標準為:空腹5.6mmol/L, 1小時10.3 mmol/L、2小時8.6 mmol/L、3小時6.7 mmol/L, 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 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僅1項高於正常值, 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