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做糖篩檢查
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婦:如有家族糖尿病、體重過大, 之前出現過妊娠糖尿病等等因素的准媽媽, 糖篩檢查應提前到懷孕5個月(孕20周)左右進行。
身體健康的孕婦:應在孕6—7個月進行糖篩檢查。 此時胎兒生長快速, 胎盤功能強大, 導致糖尿病的因素也最為明顯, 不易漏診。 如果發現有問題, 就要儘早治療, 才能減少對母嬰的影響和危害。
如果准媽媽28周前通過了糖篩檢查, 而且身體沒有出現異常情況, 基本就可以排除妊娠糖尿病的風險。 但是, 如果准媽媽經常饑餓難忍, 出現體重快速增加、羊水過多等異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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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做糖篩
1.現今有大概10%的孕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且患病率一直在快速增加。
2.雖然多種原因可導致糖的代謝出現異常, 但是通常人體可能沒有明顯表現, 連空腹時的血糖也是正常的, 所以被很多孕婦忽視。
3.妊娠期糖尿病對孕婦和胎兒都有嚴重的不良影響:
(1)對於孕婦, 可能導致高血糖、高血壓以及其他症狀的病變。
(2)對於胎兒, 增加胎兒流產、宮內發育遲緩、畸形、巨大兒、低體重等各種疾病的幾率。 也容易引發多種新生兒併發症, 比如膽紅素血症、呼吸窘迫綜合症等。
(4)對孕婦和胎兒往後的生活也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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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孕婦做糖篩檢查非常有必要的, 也是對自己和寶寶負責任。
做糖篩時要注意這四點
1、篩查的前一天晚上8點後禁止進食。
2、糖篩要空腹抽血, 所以一般醫院都會安排在早上, 逾時不候。
3、糖篩前一個小時喝葡萄糖水, 注意一定要在喝完糖水一小時以後才可抽血。
4、如果路程超過一個小時, 可以在路上服用葡萄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