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之後首次發現或首次發病的糖尿病, 稱為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會對孕婦及胎兒有多種不良影響, 所以, 有條件的孕婦最好都做糖篩檢查, 以儘早檢測出是否有妊娠糖尿病並治療。
糖篩什麼時候做?
有糖尿病家族史、 肥胖等高危因素的准媽媽, 糖篩檢查應該提前到懷孕20周左右進行。 其他的准媽媽應在懷孕24~28周進行糖篩檢查。 因為在這一時段正值胎兒快速生長期, 准媽媽胎盤分泌功能越來越旺盛, 機體內各種導致糖尿病的因素發展到最為明顯, 因而不易漏診。 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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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篩的檢查方法和標準值是什麼?
妊娠糖尿病篩查方法:篩查前空腹12小時, 將葡萄糖粉50克溶于200ml水中, 5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 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 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 需進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注意:糖篩是有誤差的, 因為個體差異或者技術問題等客觀因素避免不了。 7.8mmol/L這個值的統計也是綜合大量的樣本後得出的數值, 就像一定要給考卷設置一個及格線一樣, 而59和61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唐篩結果超過7.8mmol/L一定要做糖耐試驗, 而數值低於但接近7.8mmol/L的准媽媽, 不放心的話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或接受醫生建議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做糖耐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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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方法:試驗前空腹12小時, 先空腹抽血查血糖, 然後將50%葡萄糖注射液150ml加入100ml 水中, 或將葡萄糖粉75克溶于300ml水中, 5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 1小時、2小時、3小時後抽血查血糖。 正常值標準為:空腹5.1mmol/L, 1小時10.3 mmol/L、2小時8.6 mmol/L、3小時6.7 mmol/L, 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 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僅1項高於正常值, 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注意:如果在懷孕24~28周通過了糖篩, 就可以不用再做糖篩檢查了。 懷孕28周後, 准媽媽體內環境比較穩定, 患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性很小。
小編總結:如果准媽媽之後一段時間總是感覺餓, 體重增加較快或出現羊水過多、胎兒偏大等異常時, 也應懷疑是否有糖代謝的問題, 並和醫生一起結合血壓、有無水腫、血糖等多方面原因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