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孕媽媽血糖正常,但是有糖耐量異常的情況,那麼,就需要進行糖耐量檢查了.
一般妊娠以後的糖耐量有兩次檢查的時間, 一般在中孕期在24周到26周期間做第一次糖尿病的篩查, 糖尿病的篩查就是一般空腹我們進食8個小時, 口服葡萄糖50克, 這50克兌的水大概150毫升到200毫升, 5分鐘以內就喝完, 喝完以後一個小時測定血糖。 篩查血糖低於7.8mmoL/L的就是正常的, 如果要是等於或者高於這個數字的, 那就是糖篩高了。
對糖篩高的人要做一個糖耐量的檢查, 糖耐量的檢查同樣要空腹口服葡萄糖我們採取的是7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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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些人在懷孕30周到34周之間, 可以做第二次糖篩, 第二次糖篩不是說每個人都做, 好比說羊水多一些, 好比發現孩子長的大一些, 針對這些情況可能有尿測定的時候有葡萄糖了, 我們做第二次的糖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