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試驗, 也稱葡萄糖耐量試驗, 是根據人體耐糖現象制定出來的診斷糖尿病的一種實驗室檢查方法。
正常人服用一定量葡萄糖後, 血糖先升高, 但經過一定時間後, 人體即將葡萄糖合成糖原加以貯存, 血糖即恢復到空腹水準。 如果服用一定量葡萄糖後, 間隔一定時間測定血糖及尿糖, 觀察給糖前後血糖濃度的變化, 藉以推知胰島素分泌情況, 這個測定即稱為糖耐量試驗。
診斷方法:主要有靜脈注射和口服兩種, 臨床上常用的是口服葡萄糖耐量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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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糖耐量試驗及其臨床意義-糖耐量試驗的臨床意義
糖耐量參考標準值:
1、正常值:空腹3.9-6.1mmol/L,1小時血糖上升達高峰
2、糖耐量受損(IGT):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2小時血糖水準在7.8~11.0mmol/L 之間。
3、確診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或任意時間血糖≥11.1mmol/L。
臨床意義:
糖耐量試驗是檢測糖尿病前期症狀的主要方法, 能及早發現血糖值在正常人和糖尿病人之間的屬於糖耐量減低的人, 以便採取對策, 臨床發現有1/3的人可以轉為正常, 1/3的人可以減緩糖尿病的發生。
1、糖耐量增高:即血糖測量值低於正常值, 見於胰島β細胞瘤、垂體前葉功能減退症、甲狀腺功能減退、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以及特發性低血糖症者(服糖2-3h可發生低血糖反應, 血糖下降至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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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糖耐量降低:即血糖測量值高於正常值, 見於糖尿病, 腎性糖尿。 兩者尿糖均為陽性, 但前者耐量曲線高於正常且維持較久, 而後者耐量曲線稍低於正常。 此外, 甲狀腺功能亢進、皮質醇增多症、慢性胰腺炎以及肝糖原代謝障礙等糖耐量亦降低。
3、隱匿型糖尿病者空腹血糖正常或稍高, 口服糖後血糖急升>10.1mmol/L,且高峰提前, 2h後未降到正常水準, 呈耐量降低, 尿糖陽性。
4、遲滯性耐量曲線:口服葡萄糖後在正常時間內可回復到空腹水準, 但有一個明顯增高的血糖峰值, 往往超過10mmol/L, 這種情況以後可能發展為糖尿病。
3 糖耐量試驗及其臨床意義-糖耐量試驗有必要做嗎
對於糖篩結果正常的准媽媽而言, 沒有再做糖耐量試驗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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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 是指懷孕前未患糖尿病, 而在懷孕後, 由於種種原因血糖會有所升高並且患上糖尿病。 這種病會對準媽媽的身體健康和胎兒的正常發育造成極大的傷害, 出現胎膜早破、早產兒、巨大兒的概率會明顯增加, 它應該被重視。
糖耐量篩查高風險人群:
1、已經患有糖尿病、或在以前的孕期得過糖尿病、還有已經生過一個以上巨大兒的女性。
2、高齡准媽媽(糖尿病發展的趨勢隨著年齡的增大而提高)。
3、患有高血壓或體重過重的女性。
4、父母或兄弟姐妹有因為糖尿病進行胰島素注射的女性。
4 糖耐量試驗及其臨床意義-糖耐量試驗注意事項
糖耐量試驗前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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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驗前3天正常進食
為了確保診斷無誤, 接受試驗前不能故意減少食量, 前72小時要如平常般飲食, 碳水化合物的攝入不得少於150克。
2、情緒穩定, 避免劇烈運動
為了保證結果的準確, 准媽媽在試驗前不要過分運動, 如平常般活動即可, 情緒上也要盡可能地平復。 不能有緊張, 激動等情緒狀態, 從而使血糖升高。
3、試驗前務必空腹
試驗前要禁食8—14小時, 如果早上9點試驗, 那麼前天晚上11點後就不能吃任何食物了, 可以喝水, 但是不能喝飲料、咖啡或者茶, 以保證空腹血糖水準能夠被真實地反映出來。
糖耐量試驗時注意事項
4、試驗過程中不能進食
准媽媽在試驗過程中不能吃任何東西, 也不能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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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殊狀況
准媽媽在檢查時若出現噁心、面色蒼白、暈厥等情況, 應停止試驗。 若是在服糖後三四個小時才有上述狀況, 那麼可能使反應性低血糖, 此時必須測血糖, 如何吃些東西。
糖耐量試驗後注意事項
6、在試驗中, 每個參考值的統計都是大量樣本統計之後得到的, 因為技術問題和個體差異等因素, 糖篩的檢測結果也是會存在在誤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