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幼教機構重視通過多種方式與家長保持經常性的聯繫與溝通, 尤為注重個別溝通。 他們認為, 教師與家長在接送孩子時的短暫交談, 是一種最簡便、最常用的溝通方式。 它可以及時地互通資訊, 使家長和教師得知近日乃至當天孩子在園、在家情況。 教師和家長"約談"也是溝通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教師與家長約談是有目的、有準備、有計劃地進行的。 約談前, 教師與家長雙方都要做準備。 在交談中, 通常教師簡要、全面地彙報孩子這段時期在園裡的表現, 著重談孩子的進步和優點, 展示孩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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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幼教機構, 家長與教師約談已形成制度。 全美幼稚教育協會制定的《高品質早期教育標準》中明文規定:教師每學年至少與每個孩子家長約談一次, 並可根據需要隨時安排, 以討論孩子在家和在園的進步、成績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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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準備工作。 要及早告知家長約談的時間、地點與內容, 征得家長的同意。 在約談前, 教師要彙集、查閱這個孩子各方面發展情況的材料, 進行分析, 提取有用的事例。 實際上, 這項準備工作在孩子人園後就已開始。 每個孩子都有一個材料盒, 用於存放教師平時觀察記錄的材料及孩子的作品等, 可供約談前挑選、查看與使用。
2.營造寬鬆的氣氛。 有些家長, 對約談會感到拘束、不自在, 所以, 教師要注意營造輕鬆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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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免使用專用術語。 採用日常使用的普通語言與家長交談, 家長聽得懂。 在介紹孩子發展情況時, 不要說得過於籠統, 而要具體一些。 比如:不要光說小約翰的小肌肉發展水準低於正常標準, 要補充實例或換一種說法, 像小約翰還要繼續學習串珠子, 用手剪剪東西, 我們在教他。
4. 要以平等的身份與家長交談。 教師切勿以專家自居, 採取居高臨下的態度教訓家長, 不要發號施令似的老是說"必須"、"應該"怎樣, 更不能責怪家長, 要尊重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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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談孩子缺點時要注意方式。 對孩子的評價一定要客觀、全面, 既要肯定優點與進步, 也要真誠地提出不足之處。 在談孩子的缺點時, 要根據情況, 區別對待。 如果與家長很熟悉, 可以說得直率一些。 有些家長自尊心強, 把談孩子的缺點視為對自己的批評, 感到有壓力。 所以, 教師特別要注意方式, 不要用"遲鈍"、"調皮"等字眼來形容孩子, 以免家長聽了不舒服。
6.交談時不要談及別的孩子。 與家長不要談論別的孩子, 也不要隨意與別的孩子進行比較, 說長道短。 因為這樣做會使家長產生疑問, 不知老師在別人面前怎樣說自己的孩子。
7.交談完了要肯定約談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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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約談完畢後, 教師要做小結。 小結的內容包括:誰提出約談;誰參加了約談;提出了哪些問題及解決的方案和措施;約定了什麼時間繼續溝通;有關措施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