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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孩子的愛要純粹

我們往往認為父母是愛孩子的, 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最無私、最真摯的。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著名幼稚教育專家孫瑞雪在《愛與自由》這本書中就指出, 成人其實並不一定懂得什麼是真正的愛, 經常以愛孩子的名義, 去做一些損害兒童利益, 但會讓成人輕鬆自由的事情。

比如媽媽緊緊束縛住孩子的雙手, 去喂孩子吃飯。 看見這個場景, 我們第一感覺是媽媽生怕自己的孩子餓著, 對孩子關懷備至。 但仔細分析一下, 媽媽為什麼不讓正應該發展雙手協調能力的孩子自己吃飯?顯然, 一個手部小肌肉還沒有發展好的孩子獨自吃一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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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給媽媽的善後工作帶來很大的麻煩。 而當媽媽約束孩子雙手的時候, 與其說是愛孩子, 不如說是透過孩子更愛自己。

隨著“不能輸在起跑線上”這句話在家長中的盛行, 許多家長開始給自己的愛附加更多的條件。 家長拿著愛孩子的藉口, 開始過早地要求孩子學習知識、練習技能。 我們常聽到諸如“媽媽最喜歡聰明的孩子了”“你要把這首詩背會, 否則媽媽不要你了”等話語, 父母不斷給孩子一個誤導, 那就是如果你不按照爸媽的要求來做, 爸媽就不會再愛你了。 很多家長並不瞭解孩子的身心發展特點, 往往按照自己的意願決定孩子的人生。 更有甚者, 把自己的愛好強加在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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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彌補自己的人生遺憾。

兒童的愛在本質上是單純的, 他對成人的熱愛是自身情感的本能反應, 不夾雜任何的外部條件, 而成人對孩子的愛卻往往不那麼純粹。 一般情況下, 當談到愛的時候, 我們也會聯想到父母對孩子在生活中的照顧, 認為這些都是愛的表現。 但我們卻很少反思是否把握住了讓自己的心靈與孩子的心靈產生連接的精神之愛。 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 為了適應快速發展的社會所帶來的殘酷競爭, 不自覺地放棄了生命中原本該有的一些東西, 比如心靈的感覺與連接, 比如對愛真實與坦誠的表達, 而這些本來都是生命最基本的精神需求。 孩子三歲的時候, 我們希望孩子擁有五歲孩子的能力;孩子五歲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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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又希望他擁有其他孩子沒有的技能。 就這樣, 我們帶著對外部世界的壓力與恐懼, 帶著對自己潛在的不滿, 帶著對孩子高度的期望, 一步一步地走向我們所熟悉的頭腦之愛。 我們認為不顧孩子的意願, 給他們報各種興趣班是愛;為了有好的成績逼迫孩子超負荷學習是愛……我們將生命之源那最具神聖和高貴的情感, 淪落為一種心理和身體上的暴力行為。

究竟應該如何來愛孩子?愛是安全感、自信心的基礎, 是兒童探索世界的能量源泉。 兒童最重要的是要生活在愛的語言、行為和氛圍中, 生活在愛的意念、信任和理解中, 不是溺愛、不是有條件的愛、更不是盲目的愛。 愛並不是包辦代替和決定別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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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應該表現在對孩子的充分支持與理解上。 我們要給予孩子充分的自由以及成長的機會, 為孩子的發展和每一個生活細節提供條件和幫助。 同時也要注意自己的情緒, 尊重孩子, 給予孩子適度的寬容。 無論在什麼情況下, 我們都應該明確透露給孩子一個資訊, 就是我們是愛孩子的, 而這種愛是會永恆存在的, 並不會因為孩子的表現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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