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晚, 有一位已經懷孕9個月的准媽媽發來消息, 說自己在紅專路與政六街一家飯店吃飯時, 吃到了一隻身形健碩的“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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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這位准媽媽告訴我們, 這並不是最可氣的, 更可氣的是飯店老闆處理此事的態度, 他認為吃出蟑螂沒什麼大不了, 要麼換一碗要麼免單。
如此沒有誠意的態度讓准媽媽十分不滿, 雙方發生了爭執, 飯店老闆更是覺得這位准媽媽是在沒事找事。
於是乎竟然拋出了這樣一句話!
店主說:“我們的特色就是蟑螂味的, 愛吃就吃, 鬧什麼鬧, 吃出蟑螂多正常, 前幾天我自己都吃了, 大驚小怪。 ”沒辦法, 准媽媽只好報了警。 員警蜀黍到場後, 飯店老闆這才轉變態度, 願意賠償300元錢, 再帶准媽媽到醫院去做個檢查, 藍而!萬萬沒想到!這位飯店老闆竟然在准媽媽檢查的時候跑掉了……掉了……了……
話說這家飯店的面貌似還不止蟑螂味, 小編翻看了某團購網站上顧客對此飯店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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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特別的麵館, 相關部門是該管管了吧!如今, 咱們上飯店下館子的頻率是越來越高了, 小編想說, 這年頭你吃出個頭髮絲, 鋼絲球, 毛毛蟲小蒼蠅根本就不足掛齒!
吃飯吃出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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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旦發現菜裡有不乾淨的東西, 立馬二話不說, 馬上拿起手機把異物來個近距離特寫, 然後再把店面環境也拍進去, 多拍幾張都沒事, 儘量把店面的名字、商標都拍到鏡頭裡面。
2、一定保留好現場餐具的證據, 不要讓店家倒掉或者換掉。
3、把手機的錄音功能打開, 然後把店面負責人叫過來, 注意是叫負責人, 叫服務員是下不了決定的, 先讓他們給出合理解釋, 並且讓他們主動托出賠償方案。 這裡需要先瞭解可能出現三種情況:
第一種, 飯菜沒吃過的, 那麼店家一般會提出給顧客換過一盤新的;
第二種, 是已經吃過的, 那麼會提供打折處理, 一般是8折左右;
第三種, 不管吃過沒吃過, 店家方面不承認異物是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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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食品安全法》, 在餐館吃到不潔食物是可以獲得10倍的賠償, 但是規定歸規定, 一般要求店家賠償10倍的菜價很難, 但是要求免除所有就餐費用是合理的, 並且可以要求保證身體出現狀況讓店家承當責任。
5、首先需要和店家嚴正聲明, 如果對方不提供具體解決方案, 那麼將採取維權行動, 馬上投訴到消費者委員會和衛生監督所。 如果店家仍然不屑一顧, 那麼可以直接撥打消費者委員會電話(12315)進行投訴和要求派人過來取證。
6、當相關部門的人員到場後, 把證據資料提供給取證人員, 並且告知真實情況, 這時候即使店家想不作為也沒法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