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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三百塊 你願意吃蟑螂嗎?

話說昨晚, 有一位已經懷孕9個月的准媽媽發來消息, 說自己在紅專路與政六街一家飯店吃飯時, 吃到了一隻身形健碩的“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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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這位准媽媽告訴我們, 這並不是最可氣的, 更可氣的是飯店老闆處理此事的態度, 他認為吃出蟑螂沒什麼大不了, 要麼換一碗要麼免單。

如此沒有誠意的態度讓准媽媽十分不滿, 雙方發生了爭執, 飯店老闆更是覺得這位准媽媽是在沒事找事。

於是乎竟然拋出了這樣一句話!

店主說:“我們的特色就是蟑螂味的, 愛吃就吃, 鬧什麼鬧, 吃出蟑螂多正常, 前幾天我自己都吃了, 大驚小怪。 ”沒辦法, 准媽媽只好報了警。 員警蜀黍到場後, 飯店老闆這才轉變態度, 願意賠償300元錢, 再帶准媽媽到醫院去做個檢查, 藍而!萬萬沒想到!這位飯店老闆竟然在准媽媽檢查的時候跑掉了……掉了……了……

話說這家飯店的面貌似還不止蟑螂味, 小編翻看了某團購網站上顧客對此飯店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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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吃到了鋼絲球味兒的。

如此特別的麵館, 相關部門是該管管了吧!如今, 咱們上飯店下館子的頻率是越來越高了, 小編想說, 這年頭你吃出個頭髮絲, 鋼絲球, 毛毛蟲小蒼蠅根本就不足掛齒!

吃飯吃出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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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以下方法維權:

1、一旦發現菜裡有不乾淨的東西, 立馬二話不說, 馬上拿起手機把異物來個近距離特寫, 然後再把店面環境也拍進去, 多拍幾張都沒事, 儘量把店面的名字、商標都拍到鏡頭裡面。

2、一定保留好現場餐具的證據, 不要讓店家倒掉或者換掉。

3、把手機的錄音功能打開, 然後把店面負責人叫過來, 注意是叫負責人, 叫服務員是下不了決定的, 先讓他們給出合理解釋, 並且讓他們主動托出賠償方案。 這裡需要先瞭解可能出現三種情況:

第一種, 飯菜沒吃過的, 那麼店家一般會提出給顧客換過一盤新的;

第二種, 是已經吃過的, 那麼會提供打折處理, 一般是8折左右;

第三種, 不管吃過沒吃過, 店家方面不承認異物是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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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作出任何處理, 並且表現出懷疑是自己放進去的異物, 這種情況直接進入第5步。

4、按照《食品安全法》, 在餐館吃到不潔食物是可以獲得10倍的賠償, 但是規定歸規定, 一般要求店家賠償10倍的菜價很難, 但是要求免除所有就餐費用是合理的, 並且可以要求保證身體出現狀況讓店家承當責任。

5、首先需要和店家嚴正聲明, 如果對方不提供具體解決方案, 那麼將採取維權行動, 馬上投訴到消費者委員會和衛生監督所。 如果店家仍然不屑一顧, 那麼可以直接撥打消費者委員會電話(12315)進行投訴和要求派人過來取證。

6、當相關部門的人員到場後, 把證據資料提供給取證人員, 並且告知真實情況, 這時候即使店家想不作為也沒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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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給你提供合理賠償和道歉, 並且衛生部門將按照衛生法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十九條進行處罰甚至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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