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愛的因素非常重要。 但是,當愛失去理智或失去限度時,對孩子的愛就成為極端的愛,這往往會導致孩子身心發展出現障礙,心靈發生扭曲,對孩子將來的人生發展有著不良影響。
對孩子的愛的極端表現有:
1、認為只要無限地滿足孩子的物質需要,就是愛孩子,其實這是一種無知的愛。 孩子對愛的需要不僅是物質上,更重要的是精神上。 生活中,有的家長只注意給孩子補充各種營養品,卻忽視了對孩子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和社會適應能力的培養。 有的家長給孩子買了許多書籍或買了電腦,卻沒有正確地引導孩子去讀書或正確地使用電腦,也不明白對孩子的精神鼓勵、讚揚、肯定和必要的心理支持都是愛,然而,這種精神上的愛對孩子的成長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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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長過分保護孩子,為孩子做了許多本應由孩子自己去做的事情,這無形中剝奪了孩子發展自己能力的機會,也降低了他們的自立精神與自信心。 這種愛限制了孩子的自我發展,對孩子將來獨立的社會生活產生不利影響。
3、對孩子的要求過於苛刻,常常批評,甚至體罰孩子。 有的家長的確非常愛孩子,但是,在觀念上錯誤地認為"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 每當孩子的表現與家長的想像不一樣時,就通過打罵來解決問題,這種做法往往對孩子的身心發展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