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1-4歲的孩子, 大多父母都會以孩子太小為由凡事包辦代替。 但專家認為, 父母的這種想法非常不科學, 也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 專家建議:只要是孩子能夠做、應該做、做起來安全的事情, 就應該給他權利, 讓他自己做。
哪些是幼兒有能力決定的事情呢?
一、自已進食
一些父母看到孩子吃飯時弄得身上、地上一塌糊塗, 而且很拖遝, 便搶過孩子手中的飯碗喂他吃。 這樣做, 不僅不利於孩子的進食, 還會讓孩子失去學習吃飯的機會。
其實, 孩子想要自己吃飯的時候, 父母就應任由他嘗試, 只要為他系上圍兜即可。
Advertisiment
二、對衣服樣式、顏色的選擇
孩子也很愛漂亮, 但是他不知道該如何向媽媽述說, 有時媽媽拿出一件他不喜歡的衣服, 他就會表示拒絕。 這時媽媽應該尊重他的選擇, 並讓他自己去挑衣服穿。
三、玩具分享
有時孩子是很自私的, 不讓別人玩自己的玩具, 而且毫無討價還價的餘地, 往往孩子之間的糾紛就是由此而來。 遇到這種情況, 父母先別急著介入他們的爭執之中, 否則可能會讓孩子感覺不滿, 甚至引起他們委屈的哭鬧。 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孩子自己去解決的問題。
四、獨處的地方
一般這類孩子性格比較內向, 不太容易宣洩自己的情感,
Advertisiment
如果, 父母對孩子度關心, 他走到哪兒就跟到哪兒, 會讓心情本不就不佳的孩子大光其火, 因此, 給孩子獨處的權利也是對孩子的尊重。
五、遊戲空間的選擇
孩子決定要在房間的某個區域玩玩具, 如果不影響他人, 父母就應該滿足他這個要求, 而且可以把那兒“劃”給孩子做遊戲區。 當孩子在遊戲區內遊戲時, 只要不妨礙到家人的日常生活和勞動, 就不要輕易打擾他。
六、哭的權力
當孩子受到挫折、受傷時, 讓他盡情地發洩。 孩子享有哭的權力, 此時不要給他任何言語或肢體上的回應,
Advertisiment
七、戀物情結
孩子對某種物品(如布娃娃、毛巾等)情有獨鍾時, 無論走到哪都要帶著它, 一旦沒了它, 孩子的情緒便焦躁不安。 隨著年齡的增長, 孩子的戀物情結會自然消退, 因此, 父母不要為此感到擔憂, 更不可強制性地讓孩子改掉這個習慣。
八、午睡問題
大部分父母(或幼稚園)在午飯後都會安排孩子午睡, 但有些孩子精力充沛, 在午睡時間內不斷爬起來, 或東張西望, 更本沒有想睡的意思。 遇到這種孩子, 父母或幼稚園老師不要強迫他繼續躺在床上, 允許讓他呆在房間裡, 不過首先要以不干擾別人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