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強今年6歲, 有一天, 表妹來了, 小強把表妹帶到他的臥室玩。 可沒多久, 就聽見房間裡傳來表妹的哭聲, 媽媽聞聲跑進去, 發現小強正在拿玩具熊打表妹的頭, 媽媽趕緊把兩個孩子拉開, 並且批評小強說:“你再打表妹媽媽就不要你了!”小強剛想解釋說:“是因為……”媽媽就打斷他:“打人你還狡辯?”然後就命令兩個小孩在不同的房間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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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分析】幼稚園階段的孩子大多以自我為中心, 產生矛盾十分正常, 我們首先不能對此大驚小怪。 有很多時候孩子之間的打鬧只是他們交往的一種需要, 當然, 也不排除有些孩子喜歡惡意打人。 案例中的家長在發現孩子打人的時候, 只是採取避免或制止的手段。 對於打人的孩子, 家長也只是採取恐嚇或警告的態度, 至於為什麼要打人, 家長聽也沒有聽就給予了否定的態度, 這樣, 就把孩子表達的機會給剝奪了。
【專家的話】很多家長不喜歡犯了錯誤還進行解釋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