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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補補“心理營養”

有專家分析說, 嬰兒會對別人的憂傷、痛苦等表現出同情, 主因是他們還不具有“我自己”的觀念, 他們把自己的憂傷和別人的憂傷混淆在一起。 到了1歲左右的時候, 幼兒開始認識到別人和自己的區別, 但仍然對別人的感情狀態作出靈敏的反應, 並認為能使自己高興和滿足的事情也會使別人高興, 用自己喜歡的東西試圖使別人高興和喜歡起來。 到2歲多, 孩子開始感覺到別人的痛苦不像自己的, 至少不完全是自己的痛苦。 因此, 他會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千方百計想辦法, 試著用各種辦法使別人高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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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 嫉妒也在潛移默化中形成。

利他感情的培養與環境的關係也很大, 這是一些心理學家通過試驗證明的。 母親善於用事實對孩子進行直觀的利他主義思想教育, 她的孩子就會以母親為榜樣, 關心別人。 比如, 一隻小花貓鑽在一堆棉紗團裡出不來, 左抓右撓, 喵喵亂叫, 母親見狀就趕快走上去把棉團清理一下, 把小貓抱出來。 孩子看到這一切就會受到啟發和教育, 以後他會學著媽媽的樣子處處關心他人。 心理學家認為, 如果母親感情上過於嚴厲和強烈, 可能會使自己的孩子產生憂慮心理和具有侵犯性。 要讓孩子學會原諒。

因此, 嬰幼兒的利他思想是可以培養並使之成熟的, 同時也很容易在處於萌芽狀態就被扼殺殆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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