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時常發現, 父母在為孩子選購玩具時, 或者只選腳有教育性的玩具, 或者只憑父母的愛好, 而不管孩子是否喜歡, 這兩種方法都是不科學的。 選購玩具的科學方法應該是按照孩子的年齡、興趣和能力選購。
首先, 選購玩具要注意娛樂性。 哪玩具是兒童的天使”, 這是魯迅先生對玩其與兒童關係的高度概括。 只有孩子感興趣的玩具, 才能使孩子在娛樂中受到啟發和教育。 否則, 就只能像心理學家喬伊絲•布拉澤斯所指出的“如果孩子對某種玩具不感興趣, 他就會從中得不到任何教益。 ”因此, 不能把玩具的教育價值估計得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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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選購的玩具要適應孩子的年齡特點。 嬰兒時期(1歲以內), 孩子的生理、心理發育都極為迅速, 這時的玩具應及時更新。 2-3個月的嬰兒對晃動的、發聲的和不同色彩對比鮮明的物件反應較敏感。 父母應在他們床前或房間裡掛些這樣的活動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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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1歲至3歲)已懂得簡單語言, 經常處於愛動的狀態—爬、跑、跳等。 這時應購置能爬攀, 能開展簡單遊戲的玩具, 如小汽車、洋娃娃、小型樂器、玩具炊具、積木、看圖識物和三輪童車等。
學齡前兒童(3歲至6歲), 有著強烈的需求和掌握事物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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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玩具, 除了考慮孩子的年齡特點, 還要考慮到兒童的性別、性格上的差異。 比如給性情易急躁的兒童選購能引導其安靜、動腦的桌面玩具, .以培養他的持久力, 而對沉靜的孩子則要選購一些動態的玩具, 這樣可以有利於調節孩子的性格偏向, 全面地促進孩子的身心健康。
再次, 選購玩具既要精巧耐用, 又要安全衛生。 如果選購的玩具經不起“玩, , 一碰就壞, 一摔就碎, 、那樣既不安全, 又不經濟實惠。 最好的玩具應該是多種用途的非固定性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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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那些昂貴的電控、聲控玩熟多數是成人玩給孩子看, 他們啟己並不會玩。 孩子好奇, 愛拆卸玩具, 貴重的玩其擺弄壞了, 父母必然要責備孩子, 反而給孩子帶來了不愉快。 選購玩具最重要的, 不在於玩具本身能幹什麼, 而在於兒童使用玩具能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