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買什麼樣的玩具好

我們時常發現, 父母在為孩子選購玩具時, 或者只選腳有教育性的玩具, 或者只憑父母的愛好, 而不管孩子是否喜歡, 這兩種方法都是不科學的。 選購玩具的科學方法應該是按照孩子的年齡、興趣和能力選購。

首先, 選購玩具要注意娛樂性。 哪玩具是兒童的天使”, 這是魯迅先生對玩其與兒童關係的高度概括。 只有孩子感興趣的玩具, 才能使孩子在娛樂中受到啟發和教育。 否則, 就只能像心理學家喬伊絲•布拉澤斯所指出的“如果孩子對某種玩具不感興趣, 他就會從中得不到任何教益。 ”因此, 不能把玩具的教育價值估計得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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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 有些“教育性玩具.能使孩子比通常情況更早地有所得益。 但是, 那種對兒童進行強化的“教育性玩具”, 也會產生副作用。 讓兒童過早地玩那種結構極為複雜的“教育性玩具”, 可能會把孩子尚未調動起來的興趣引向僵化和刻板的圈子中去, 從而導致孩子的觀察能力和想像能力減弱。 因此, 選購玩具應該從孩子的興趣愛好出發, 使孩子在娛樂之中有所受益。

其次, 選購的玩具要適應孩子的年齡特點。 嬰兒時期(1歲以內), 孩子的生理、心理發育都極為迅速, 這時的玩具應及時更新。 2-3個月的嬰兒對晃動的、發聲的和不同色彩對比鮮明的物件反應較敏感。 父母應在他們床前或房間裡掛些這樣的活動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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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掛床音樂盒和色彩繽紛的充氣球等。 嬰兒稍大些時, 則喜歡用手玩弄小東西。 這時候可給他們玩些撞擊時能運動或產生聲音的玩其, 也可以玩些給予信號後能引起某種反應的玩具, 如鬆緊串掛鈴, 各種塑膠動物玩具等。 10--11個月的要兒表現好動, 會好奇的試探, 抓獲東西, 喜歡那種能夠自己操縱或控制的簡單玩具, 如能行走的動物玩具, 能拖拉、敲打和堆積的玩具, 能幫助委兒學行走的學行車等。

幼兒(1歲至3歲)已懂得簡單語言, 經常處於愛動的狀態—爬、跑、跳等。 這時應購置能爬攀, 能開展簡單遊戲的玩具, 如小汽車、洋娃娃、小型樂器、玩具炊具、積木、看圖識物和三輪童車等。

學齡前兒童(3歲至6歲), 有著強烈的需求和掌握事物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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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的靈活性和眼的協調性都加強了。 因此, 可讓孩子玩些沒有固定結構的玩具, 使孩子在遊戲過程中促進思維和想像力, 如魔方、魔棍、積木、插板、膠泥、玩具模型和簡單的棋類。

選購玩具, 除了考慮孩子的年齡特點, 還要考慮到兒童的性別、性格上的差異。 比如給性情易急躁的兒童選購能引導其安靜、動腦的桌面玩具, .以培養他的持久力, 而對沉靜的孩子則要選購一些動態的玩具, 這樣可以有利於調節孩子的性格偏向, 全面地促進孩子的身心健康。

再次, 選購玩具既要精巧耐用, 又要安全衛生。 如果選購的玩具經不起“玩, , 一碰就壞, 一摔就碎, 、那樣既不安全, 又不經濟實惠。 最好的玩具應該是多種用途的非固定性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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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積木、玩偶襯玩具模型亡炊事用具、插板、膠泥、棋類等等。 這些玩具既可以組裝拆卸, 傲各種各樣的遊戲, 又可以讓不同年齡的孩矛重複使用。 最不理想的玩具是那種單種用途的玩具, 比如靠上發條或欲動按鈕活動的玩具, 它們開始還能使孩子感到新奇有趣, 但玩不多長時間, 就會感到單調而厭煩起來。

特別是那些昂貴的電控、聲控玩熟多數是成人玩給孩子看, 他們啟己並不會玩。 孩子好奇, 愛拆卸玩具, 貴重的玩其擺弄壞了, 父母必然要責備孩子, 反而給孩子帶來了不愉快。 選購玩具最重要的, 不在於玩具本身能幹什麼, 而在於兒童使用玩具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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