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一開始, 並不知道什麼該做, 什麼不該做, 良好的行為習慣的養成, 有賴於父母為他制定適當的規則。 然而, 規則的制定也是蠻有技巧的。
紅、黃、綠 行為三色區
孩子需要一個明確的定義來區分他們可行與不可行的行為, 瞭解這個界限後, 孩子會感到更安全、更踏實。 建議父母將孩子的品行模擬地劃分成三個色區:綠色區, 認可和贊同;黃色區, 不容易被人接受;紅色區, 根本不能容忍, 必須堅決制止。 實際上, 給孩子制定一些規則, 不僅能減少一些危險情形的出現, 而且無形中, 孩子會感到在家長保護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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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堅定 解釋明確
父母給孩子定規則時, 態度要堅定。 猶豫不決將使父母陷入和孩子無休止的爭執中。 而以一種懇求的態度要求孩子遵守規則, 則等於是對孩子的一種挑逗, 效果不佳。 同時, 父母應對規則本身解釋清楚, 到底哪些是不允許的行為。 限制最好要全面、徹底, 儘量避免片面, 留空子。 像“少濺點可以, 但不能弄得太濕”這樣的限制反而會引起孩子的好奇心。 當父母拿不定主意的時候, 則最好先不說。
給出替代物
有的時候, 父母們可以嘗試給孩子提供相應的替代物來給他制定規則。 例如, 媽媽可以對試圖扔盤子的寶寶說:“不可以扔盤子, 可以扔……”或者“弟弟的身上不能練拳擊, 拳擊包是給你練拳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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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物品的功用
當父母提出一種限制時, 如果能提及相關物件的功用, 有可能更易於孩子接受。 比如, 媽媽可以告訴寶寶“椅子是坐的, 不是站的”就比“不許站在椅子上!”的效果要好得多。 又如, “積木是擺著玩的, 不是扔的”也比“不許扔積木”和“真叫人煩透了, 不許扔積木, 太危險了”都好。
讓孩子留有希望
當孩子想得到一樣東西而父母又必須拒絕時, 我們至少應允許孩子保留這個願望。 父母可以對孩子喜歡玩具的心情表示理解, 但原則堅決不能放棄。 對特殊規定可以用不同的語句來表達, 例如, 運用以下4個步驟可能會獲得一定的效果:
1、瞭解孩子的心願。
“今晚想去看電影?”
2、明確表示對某一具體行動的規定。
“但我們已經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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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出一種部分滿足孩子心願的方式。 “你可以等到週六、周日再去看。 ”
4、幫助孩子平息抵觸情緒。 說出對孩子心情的理解:“顯然你不喜歡這個規定。 ”這樣就比直截了當地說出“有課不允許你看電影”更容易被孩子接受。
保護孩子的自尊心
父母在制定規則的時候要謹慎考慮, 儘量避免孩子的抵觸心理, 保護孩子的自尊心。 因為, 我們的目標是建立一種秩序和權威, 而不是為了侮辱孩子。 並且, 管教孩子是針對某一具體事件進行的, 想在一次的管教之下解決所有問題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