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之後, 給寶寶取個好聽的名字是一件尤其重要的“大事”。 雖說名字只是一個代號, 但作為父母的我們, 都希望為孩子取一個既有意義又好聽的名字。
既簡單好記, 又好聽易寫的單名字+姓的兩個字的名字, 一直是准爸准媽的取名首選。 兩個字的名字雖有它的優點, 但兩個字的名字重複率特高, 有些好聽點的名字, 可以一連找到好幾十上百個。
據網友爆料稱, 有些地方派出所乾脆作出, 取兩個字名字的寶寶不給予上戶口。 取兩個字的名字真的不能上戶口嗎?這是法律有明文規定, 還是地方自己做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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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兩個字的名字可以上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 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 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
但為了減少重複率, 地方派出所工作人員都會建議為孩子加多一個字, 取三個字為好。 但如果你一定要取兩個字, 他們也沒有利因此而拒絕為孩子入戶口。
話說回來, 其實取三個字的名字也並沒有什麼不好啊, 如果能減少名字的重複率, 對任何一個公民來說, 都是有利無害的, 不是嗎?
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說不可以取兩個字的名字, 更沒有說取了兩個字的名字而不能上戶口這一說法, 但為了避免給以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