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寶寶用藥要掌握五原則

寶寶生病了, 媽媽又急又心痛, 巴望著病痛快快過去不要折磨寶寶。 可是, 性急的媽媽也常常會犯錯:給寶寶服藥時把握不准藥量, 以成人劑量隨意估算, 還有一些媽媽甚至認為, 藥吃多一點, 病好得快一些。

這些做法很危險, 需知寶寶的身體正處於生長發育階段, 肝腎功能、中樞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尚未發育完善, 對許多藥物極為敏感。 這就要求細心的媽媽多瞭解一些小兒用藥的原則, 給寶寶正確用藥。


原則1 謹慎選擇用藥品種

寶寶用的藥應注意選擇, 不可簡單地用成人的藥品直接減量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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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選用小兒專用藥品。 例如在使用解熱鎮痛藥時, 成人用的去痛片中部分成分易使兒童出現再生障礙性貧血和紫癜;新生兒使用阿斯匹林易在胃內形成黏膜糜爛;感冒通可能造成兒童血尿。

再比如12歲以下的小兒尤其要注意禁用或慎用的抗生素:四環素可引起牙釉質發育不良和牙齒著色變黃;諾氟沙星可引起負重骨關節組織的損傷、抑制骨骼生長;慶大黴素可致兒童永久性耳聾及腎臟損害;新生兒使用氯黴素和磺胺類可引起灰嬰綜合症和溶血。

原則2 聯合用藥要控制

由於藥物之間產生物理吸附或化學絡合作用形成配位化合物, 聯合用藥不當時會影響藥物的療效, 不良反應的發生率亦隨之增高。 例如部分抗生素與鈣、鎂、鋁等無機鹽類抗酸藥或含鐵的抗貧血藥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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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生成配位化合物, 影響藥物的吸收, 降低抗菌效果;因而在服用抗菌素期間, 應暫停服用鈣片等藥品。

寶寶用藥品種應儘量減少, 能用一種藥物治療的, 就不用兩種或更多的藥, 一般合用藥品種以不超過3~4種為宜。

原則3 用藥劑量嚴格計算

小兒用藥的劑量一般可按照小兒的年齡、體重、體表面積三種方法計算。

按年齡計算比較簡單(肥胖或瘦弱患兒除外), 即不同年齡兒童的用藥是成人劑量的:1個月為1/14、6個月為1/17、1歲為1/5、2歲為1/4、4歲為1/3、6歲為2/5、9歲為1/2、14歲為2/3。

媽媽同時應注意計算聯合用藥時同一類藥物的總用量, 例如服用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小兒速效感冒顆粒)同時使用阿苯片退燒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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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都含有解熱鎮痛藥成分, 劑量應適當減少。

原則4 營養藥不可濫用

寶寶生長中需要的微量元素和維生素主要應當從食物中均衡吸收, 飲食正常的兒童一般不必服用營養藥。

有些兒童因某種原因缺乏維生素和微量元素需要補充時, 應諮詢醫生適當補充。 然而不少家長誤以為此類營養藥多吃點沒壞處, 就給孩子盲目過量服用, 實際上非但起不到保健作用, 反而招致機體功能失調。

臨床顯示, 過量補充微量元素鋅易發生膿瘡病;長期服用魚肝油會引起慢性中毒, 大劑量長期服用鈣劑和維生素C會造成泌尿道結石。

原則5 喂藥方法要適當

小兒一般都不喜歡服用藥物, 家長不應捏著鼻子、掰開嘴強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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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在小兒睡熟、哭鬧或掙扎時喂藥, 以免嗆入氣管發生危險。

對大孩子應說服講道理;喂小孩子可將藥物研碎(腸溶片、控釋片、薄膜衣片除外)裹在易消化的食物中服用;哺乳期的嬰兒除可將藥研粉溶入糖水外, 還可將藥粉附著於奶嘴上, 使藥物與奶水一起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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