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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孕失敗孩子未必要流掉

閱讀提示:對於滿心期盼孩子降臨的准媽媽來說, 最擔心的事莫過於自己在早孕期服用了一些藥物而當時並未知道已經懷孕。 服下的藥物對胎兒有沒有影響?會不會導致胎兒畸形?要不要打掉胎兒?這些擔心越想越焦慮以致寢食難安。

胎齡大小和用藥等級共同決定早孕用藥安全

“很多女性因為自己在孕早期用藥, 怕影響胎兒, 無奈打胎, 這是沒必要的。 ”鄭大一附院婦產科主任史惠蓉告訴記者, 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取決於兩個方面, 一是藥物的妊娠分類屬於哪一種, 二是服藥的時間處於孕期的哪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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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點共同決定著孕期用藥的安全。

藥物的妊娠分類是美國食品和藥品安全局(簡稱FDA)根據藥物對動物和人類所具不同程度致畸情況, 將其對胎兒的危害程度分為A、B、C、D、X五個等級。 A、B類藥物是孕婦可以使用的, 對胎兒基本無危害。 C、D、X類藥是孕婦儘量避免使用的, 它們中有的缺乏相關研究, 無法排除危險性;有的經研究證明對人類胎兒有一定的危害性, 只在必要時使用;有的則對胎兒有明顯的致畸作用, 妊娠期禁止使用。

但是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由於胎兒在母體中不斷發育、成長, 因此懷孕的時期不同胎兒的致畸敏感度也不同, 用藥時的胎齡和損害性質有密切的關係。

孕2周~孕12周是胎兒各器官高度分化、迅速發育、不斷形成的重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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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胎兒肝酶結合功能差, 血腦通透性高, 任何部位的一群細胞受到藥物藥性的影響, 均可造成胎兒其他部位不相對應地分化, 最終導致胎兒畸形, 是致畸高度敏感期, 在這一階段最需要謹慎用藥。 因此胎齡大小是用藥安全裡最重要的決定因素。

緊急避孕失敗孩子未必要流掉

整個懷孕期如果按照用藥安全程度來劃分的話, 可以分為:胚胎著床前、致畸敏感期、妊娠12周後和分娩期。

女性的一個生理週期可以分為月經期、安全期和排卵期。 排卵期是在下次月經來潮前的第14天左右, 卵子自卵巢排出後在輸卵管內能生存1~2天, 而精子進入女性身體後可存活2~3天, 因此一般將排卵日的前5天和後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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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同排卵日在內共10天稱為排卵期。

精子、卵子在輸卵管裡結合, 再從輸卵管回到子宮著床, 這段時間有14天左右, 即胚胎著床前時期。 在這段時間內服用藥物, 一是沒有影響, 胚胎繼續發育, 不出現異常情況;二是影響巨大, 胚胎早期死亡, 導致流產。 藥物要達到對胎兒有影響的程度, 一是藥物本身不屬於妊娠禁用類, 但累積服用一段時間, 藥物在體內的濃度達到一定程度;二是藥物本身就屬妊娠禁用類, 服用一點對胎兒的毒性就很強。 一般來說在孕期頭兩周內, 服下的藥物對著床後自然發育的胎兒沒有大的不良影響。 很多服用緊急避孕藥失敗而妊娠的女性, 在發現自己懷孕後, 往往因為害怕緊急避孕藥對胎兒有致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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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打掉胎兒, 這其實是很沒有必要的。 如果緊急避孕藥只是偶爾服用, 劑量並不是很大, 像左炔諾孕酮一類是比較安全的, 進入人體後會很快代謝掉。 醫學研究證明, 緊急避孕藥不含致畸的藥物成分, 無致畸作用。 在《中華婦產科學》上也寫著:如果緊急避孕失敗而妊娠, 如婦女要求終止妊娠, 可安排人工流產(藥物或手術);如要繼續妊娠, 醫生應告訴患者藥物一般不會致畸。

胚胎順利著床後, 就開始迅速發育, 胎兒由此進入致畸敏感期。 孕婦在這一階段一定要謹慎用藥, 對於此時的用藥, 孕婦除了可放心服用A級藥外, B級藥要盡可能少用或不用, 以免傷害胎兒。

但是, 並不是所有的女性都能在致畸敏感期到來前發現自己懷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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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性是在懷孕3、4周時, 才發現自己懷孕的。 如果在致畸敏感期吃了藥, 會不會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請看下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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