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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母不能無條件滿足孩子

小雨特別愛吃糖, 繼母劉梅怕孩子吃壞牙齒, 就要求他“戒糖”。 可是小雨沒有毅力, 一見到糖就嘴饞。 劉梅並未縱容小雨, 反而嚴格監督他。

和劉梅不同, 很多繼父母為了減少孩子對自己的排斥心理, 不敢批評和管教非親生子女。 他們更願意用“賄賂”的方式, 無條件地迎合孩子的要求。

顯然, 一味“哄”的養育方式對於孩子的成長, 對於建立和諧的家庭關係, 都是很不利的。 一方面, 這會使孩子產生一種“你欠我的”的心理, 會使他們認為, 新爸爸、新媽媽搶奪了親生父母的位置。 他們不但體會不到繼父母的一片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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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敵視繼父母。 另一方面, 繼父母的過分縱容, 會讓孩子覺得是在可憐自己。 縱然討好、迎合孩子能在短期內奏效, 但未必能換得他們的真心信賴與愛戴。

繼父母急切盼望被孩子接納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怎樣做才能兼顧家庭的和睦與孩子的健康成長呢?首先, 不僅要關心孩子的物質需要, 更要關心孩子的精神需要。 其次, 遇到孩子的不良行為, 絕不能放任自流。 但在缺乏堅實情感基礎的情況下, 不宜嚴厲地懲罰孩子。 最後, 要以身作則, 以潛移默化的方式讓孩子知曉對錯。 總之, 繼父母應與伴侶一起, 勇敢地擔負起監管孩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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