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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孩子別罰出心理障礙

如果犯了錯, 會受到一定的懲罰, 這種方法用於矯正兒童的不良行為是有一定的成效的。 但是懲罰如果運用不當, 可能適得其反。

體罰和責駡可以說是最糟糕的懲罰方法, 它的特點是處罰立即見效, 也許很多父母都應用過。 其實這種懲罰會產生很多“後遺症”, 如造成心理創傷, 或為孩子將來出現攻擊行為提供榜樣等。 曾有一個這樣的病例:一個12歲的男孩, 每當學習成績不佳時, 回家後就會挨打。 後來母親下崗, 父親每天工作從早到晚, 孩子挨打罵變得更加頻繁, 甚至因打孩子而被員警干預過。 這個孩子後來出現反社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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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謊、偷竊、打架鬥毆。 在診所, 父母親非常後悔、表示一定要好好學習教育孩子的發法。 這樣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少見。

為預防兒童受罰後出現嚴重心理障礙, 要注意觀察兒童心理異常的早期表現, 如沉默不語、淡漠、發脾氣、學習注意力不集中、無原因啼哭、愛哭、遺尿、失眠、夜驚等。 及早發現, 及早採取相應措施, 以防病情進一步惡化。

進入21世紀, 隨著科技的發展.人類將更加文明, 體罰和責駡等粗暴的教育方法應逐漸讓位給科學的教育方法。 為了社會、家庭以及兒童今天的幸福和美好的未來, 父母、教師要不斷學習新的教育方法和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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