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 水 過 少
概述
妊娠晚期羊水量小於300ml者, 為羊水過少, 最少可能僅只數十或幾毫升的暗綠色粘稠混濁液體。
病因:主要與羊水產生減少或吸收、外漏增加有關。
可能與以下因素有關:
(一)1、胎兒泌尿道畸形。 先天腎缺如或尿路梗阻, 因胎兒無尿生成或尿液不能排入羊膜腔致妊娠中後期嚴重羊水過少。
(二)胎盤變性功能減退, 尤其在併發高血壓、腎炎.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等情況下, 病變可出現更早, 或者過期妊娠由於胎盤功能不良, 慢性胎兒宮內缺氧, 血液重新分佈, 腎血管收縮, 以及胎兒成熟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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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膜病變 不明原因的羊水過少可能與此有關.
(四)母親因素 孕婦脫水, 服用某些藥物如:利尿劑.布洛芬.卡托普利。
症狀
羊水過少發生在孕早期, 胎膜可與胎體粘連。 在中、晚孕期, 四周壓力可直接作用於胎兒, 從而可引起各種不同的畸形。
因羊水少, 胎兒生長發育將受到限制, 甚至影響到肺的發育。 孕時胎兒肺泡吸入適量羊水有助於其膨脹和發育。 羊水過少對胎兒是危險的信號, 與正常妊娠相比, 輕度羊水過少圍生兒死亡率增高13倍, 而重度羊水過少增加47倍。 主要死因是胎兒缺氧和畸形。 妊娠中期羊水過少多為腎畸形所致;妊娠晚期羊水過少常因為胎盤功能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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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時, 胎兒因羊水過少易發生宮內窘迫。 新生兒窒息及圍產兒死亡率都較正常高出多倍。 剖宮產的幾率也增加。
檢查
B超是診斷羊水過少的主要方法, 妊娠晚期AFI(羊水指數)≤5cm, MVP(最大養水池深度)≤2cm診斷為羊水過少, AFI在5~8cm為可疑羊水過少。
治療
羊水過少的治療也要先查明發病原因。 如果羊水過少, 胎兒經檢查無畸形, 孕婦沒有嚴重併發疾病, 可在大夫的指導下, 通過快速飲水的辦法增加羊水量。 凡未足月或者足月未臨產而又屬缺乏羊水的孕婦, 可在2小時之內飲水2000毫升(約4碗水), 如果仍然達不到要求, 還可重複上述辦法。 這種辦法安全、有效、簡便、易行, 也沒有副作用, 可在大夫的指導下進行。 但也有人在孕婦引水多不引起羊水過多的理論上認為此方法治療其實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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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足月時如確診為羊水過少, 應考慮終止妊娠。 估計胎兒短時間內不能娩出, 必要時在除外胎兒畸形的情況下, 剖宮取胎。
1.終止妊娠 羊水過少是胎兒危險的重要信號。 若妊娠已足月, 應儘快行人工破膜觀察羊水的情況, 若羊水少且粘稠, 有嚴重胎糞污染, 同時出現其他胎兒窘迫的表現, 估計短時間內不能結束分娩, 在除外胎兒畸形後, 應選擇剖宮產結束分娩, 可明顯降低圍生兒死亡率。
2.保守期待 若妊娠未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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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方法:臨產時羊膜腔安放測壓導管及頭皮電極監護胎兒, 將37oC的0.9%氯化鈉液,以每分鐘15~20ml的速度灌注羊膜腔, 一直滴至胎心率變異減速消失, 或AFI達到8cm。 臨床觀察發現, 解除胎心變異減速約需輸注0.9%氯化鈉液100 ~700ml, 假如輸注800ml變異減速仍不消失視為治療失敗。 此法有發生絨毛膜羊膜炎等併發症的可能, 不宜多次行羊膜腔輸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