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國朋友Randy有5個兒子, 小的12歲, 大的已經大學畢業工作了。 這5個孩子從小學一年級到中學12年級, 全都在自己家裡上學, 媽媽擔任他們的老師。
在美國, 學齡孩子不上學是違法的。 但是, 孩子和家長對教育的形式有選擇權, 他們既可以上免費的公立學校, 也可以上付費的私立學校, 還可以上“HomeSchool”(家庭學校)――這種由父母在家中自主安排子女學習的教育方式興起於上個世紀50年代的美國宗教家庭。 目前在家裡接受教育的美國學齡少年兒童已經超過200萬, 相當於每50名中小學生中就有一名“家庭學校”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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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說, 越來越多的家長認識到, 學校所教的知識不能適應市場的需求, 而且學校的授課方式忽視學生的個性, 不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特殊需要。 自己在家教小孩, 可以因材施教, 根據孩子的興趣安排課程和進度。 而且, 弱小的孩子不用擔心和其他同齡人競爭的壓力, 避免上學時被其他同學欺負或遭遇毆打等校園暴力。
Randy是個牧師, 他一家人都是虔誠的基督徒, 除了宗教信仰上的原因, 他還擔心孩子到了學校可能受吸毒、酗酒、暴力等不良風氣的影響。 Randy告訴我, “家庭學校”在美國所有50個州都是合法的, 但各州的要求不同。 根據密蘇里州的有關法律, 孩子留在家裡上學必須向當地教育當局報告備案。 每學年上課時間1000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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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學校”的孩子整天和父母在一起, 其在社會化方面會不會有先天不足?Randy認為, 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 比如, 他們家的孩子經常和鄰居的孩子玩在一起, 還到社會上當義工, 家長也常常帶孩子出席朋友間的家庭聚會, 讓孩子和不同年齡段的人接觸, 這樣對孩子的成長更好。
Randy還告訴我, “家庭學校”畢業的學生三分之二以上上了大學, 這個比例也高於全美的平均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