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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家庭教育風俗

1.讓嬰幼兒從小單獨夜宿, 無父母陪護。  

2.一些年輕父母把幾個月的嬰兒赤身扔進水中, 讓其學會游泳。  

3.孩子跌跤, 父母不管, 讓他自己爬起來。  

4.父母要幾歲的孩子做家務勞動, 如洗碗、掃地、洗衣服等。  

5.自己的事情自己決定, 自己的事情自己辦理。  

6.讓孩子在看到本國國旗時, 注目兩分鐘。 在聽到國歌曲奏響時, 把手按在心口, 心中默唱國歌。  

7.即使家庭經濟狀況很好, 也鼓勵孩子用自己的雙手勞動掙錢, 讓孩子自己支付保險費用或部分學習費用及其它費用。  

8.沒有午睡的習慣。  

9.大人鼓勵孩子做登出、攀岩、跳海等危險性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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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也樂於參與這些冒險活動。  

10.絕大多數18歲以上的孩子, 都靠自己掙錢來讀書。 有的人把錢賺夠了才進學校讀書, 也有人一邊打工、一邊讀書, 或讀讀停停, 用十幾年時間拿個博士學位。 孩子們認為, 長這麼大還伸手向父母要錢, 很不光彩, 會被人家瞧不起, 說你無能。 所以, 必須找工作, 做到經濟上獨立。  

11.在用錢上, 就是那些出身於中產階級家庭的孩子, 對自己“吝嗇”, 與人交往也不“大方”, 無論一起進公園或歌舞廳買票, 還是入餐館買飯, 一切費用都是“AA制”。  

12.父輩一般不給孩子財產繼承權。 企業界人士普遍認為, 讓孩子坐享其成是人生中做的最糟糕的事, 使孩子沒有機會去經歷他們自己的成功和失敗, 真正幸福來自於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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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資本家如果覺得自己的子女不爭氣、不成材, 他們寧肯花錢去雇用一個有才幹的經理來經營他們的事業。 資本家死後, 子女“吃”遺產有規定期限, 但要付出很高的遺產稅, 而且這些“剪息票”的寄生蟲, 權力和地位是繼承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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