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他們的職業技能和知識的教育中, 向少年兒童提出了3歲至高中畢業期間的理財教育要求:
3歲:能辨別硬幣和紙幣。
4歲:知道每枚硬幣是多少美分, 認識到個人無力把所有商品買光。
5歲:知道硬幣的等價物。
6歲:能數大量硬幣, 並能找數目不大的零錢。
7歲:能看貨物的價格標籤。
8歲:知道可以通過做額外工作賺錢, 知道把錢存在銀行帳戶裡。
9歲:能制定一周的開銷計畫, 購物時知道貨比三家。
10歲:懂得每週節約一點錢, 以便大筆開銷時用。
11歲:知道從電視廣告中發現理 財知識。
12歲:能夠制訂並執行兩周的開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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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至高中畢業:進行股票、債券等投資活動嘗試, 以及商務、打工等賺錢實驗。
他們這樣做的目的, 是使每個學生從幼稚園開始就建立起職業價值觀念, 獲得謀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