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
尊重孩子不僅僅是因為他們年齡小,
需要愛護、説明,
還在於他們走出娘胎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父母或教師都沒有特權去支配或限制他們的言行,
即使從“細枝未節”上,
也要讓他們感覺自己是小主人。
美國人十分講究對孩子說話的口氣和方法,
孩子同大人講話不但要認真聽,
而且有時父母應蹲下來與之對話,
使對方感到你在尊重他,
並可避免他存在受傷害、受刺激的感覺。
在加州,
一天,
媽媽帶彼得和邁克兄弟倆去兜超市,
哥哥彼得先坐進汽車,
邁克顯得有些不高興,
他認為自己小,
別人應當順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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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家長帶孩子外出, 或者做客, 主人若拿出食物給他們, 最忌諱父母提前替代孩子回答“不吃”“不要”“不許”之類的話, 大人也不會在孩子表示接受時對之呵斥。 父母認為, 孩子的需要本身無錯, 任何人都無理由指責, 只能選擇時機用最佳的方法做出解釋和說明。 為了早日培養孩子獨立、自尊、自重的人格, 美國人反對父母在人前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