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有美醜之分,
但是美醜如何分呢?對於美醜的評價並不是來自物的本來屬性,
是以人類的判斷為標準的。
動物基於性本能的展示其種屬特徵的行為,
同人類的審美活動,
有著本質的區別。
創造美、欣賞美,
只能是人類所獨有的一種社會性的實踐活動。
總之,
美必須依賴人類社會而存在。
在人類出現以前,
宇宙太空的萬事萬物,
無所謂美,
也無所謂醜,
猶如無所謂真、無所謂假,
無所謂善、無所謂惡一樣。
儘管那個時候,
日月星辰,
花草蟲魚都早已存在,
並按照自身的規律發展著、變化著,
但那不過是一些純粹的自然的存在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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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取得美所必須具備的社會屬性。
事物的美同真、善一樣,
都是客觀的。
美離不開人,
離不開人類社會,
否則,
它就會失去自己賴以存在的社會依據。
所以,
美是客觀的、是社會的。
當然,
美必須以事物的自然屬性作為物質基礎,
但美之所以為美,
關鍵還在於這些自然屬性同人類社會生活的聯繫,
因此我們說,
美是一種社會現象,
是社會歷史發展的產物,
它必然受到人類社會生活的制約,
只有隨著社會歷史的不斷發展,
美也才能不斷豐富和發展起來。
不同的人對於同意事物的美醜有不同的看法,
但是主流審美觀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