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老師可不可以不要侵犯我的隱私

珍妮特, 11歲, 平時既活潑又愛打鬧, 現在卻悶悶不樂地靜靜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老師:你今天怎麼了?

珍妮特:沒什麼。

老師:說吧, 你可以告訴我。 我能看出來你有心事。 你有什麼煩心事?

珍妮特:沒什麼煩心事。

老師:聽著, 對我來說, 你就像一本打開的書。 我瞭解你的個性, 能看出來你的心情。 你心情不好, 不是嗎?

珍妮特:拜託。 別說了。

老師:這是什麼話, 小姑娘?我想給你上一堂有關禮貌的課, 但我會放過你。 你很心煩, 你甚至都不知道。 我比你更瞭解你自己。

珍妮特捂住了臉, 在那堂課剩下的時間裡一個字也沒說。

Advertisiment

珍妮特的老師可能是好意, 但他的做法是無益的。 扮演情感偵探, 總是很危險的。 高品位的人不會刺探別人。 禮貌需要保持距離。 沒有邀請或許可, 不能侵犯隱私。 自己是否公開, 完全是自己個人的選擇, 而且有權保持沉默。 告訴一個孩子“我比你更瞭解你自己”, 是一種與非法入侵相似的情感傲慢。 幫助最好是既謹慎又簡潔的(我能幫忙嗎?)。 大聲、冗長、饒舌的幫助, 是令人尷尬的, 只能招致抵制和怨恨。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