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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心語:我是女兒的大玩具

人是一種感情動物, 尤其對於孩子來說, 更需要來自父母的情感呵護。 父母做孩子的遊戲夥伴, 不僅可以滿足孩子情感上的需求, 而且在和孩子玩耍的過程中, 能夠更好地促進孩子的心理發展。

對孩子來說, 遊戲就是他們生活的全部;對父母而言, 遊戲則是教育的一種最佳形式。 所以家長要參與到孩子的遊戲活動中去, 也就是我經常說的要陪孩子玩耍。 可家長畢竟是成人, 思想、行為與孩子是迥然不同的。 該如何融入孩子的世界, 怎樣和他們一起玩, 才能讓孩子開心快樂, 家長也能從中體驗到幸福呢?這首先需要家長瞭解孩子的身心發展水準和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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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兒眼裡, 父母不僅僅是他們的遊戲夥伴, 有時還是他們的大玩具。

女兒依依剛接到我身邊時還不到一歲, 孩子基本上屬於“無能力”的被動狀態, 還不知道怎麼做遊戲。 我和她媽媽就主動跟孩子玩、逗孩子開心。 最常用的一種策略是相互模仿動作和聲音。 比如孩子無意中做了一個類似拍手的動作, 我們馬上緊跟著做一個拍手動作, 然後孩子又模仿我們, 繼續學著做下去。

還有常見的“躲貓貓”遊戲:我先和依依臉對臉玩一會兒, 把孩子逗樂了, 然後故意躲到一邊, 她就會探頭探腦地尋找, 我再躲到另一邊, 她又會跟過來。 有時我也借助一些色彩鮮豔或帶有聲音的玩具和孩子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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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搖鈴、撥浪鼓、彩色積木。

這些小遊戲, 無論內容與形式都很簡單, 卻是建立早期親子關係最理想的途徑, 並且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孩子對世界的最初認識。

依依一歲半以後, 隨著咀嚼能力的進一步增強, 我們不時地給孩子剝瓜子仁吃, 孩子很喜歡吃瓜子。 因為喜歡, 所以無論把剝完的瓜子仁放到哪裡, 她都會去取拾放入嘴中, 美美地嚼著。 以後每當想吃瓜子時, 還會到曾經放過的地方尋找。

孩子再大一點, 到兩三歲的時候, 已經能夠穩穩當當地走路, 活動能力也大為增強, 可以自己發起遊戲了, 並且越來越喜愛假想遊戲。 於是我的角色發生了一些變化, 不再起引導作用, 而是配合著孩子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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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當女兒舉著玩具槍跑過來, 嘴上喊著“不許動”時, 我就舉起雙手, 當了她的“俘虜”;當依依改換成拿著玩具針筒, 一臉嚴肅地要給我“打針”時, 我也只好乖乖地坐下來當“病人”。

每次做家教講座時, 關於讓孩子玩耍, 都有家長感歎:“唉, 要讓孩子玩得開心, 就要捨得花錢。 去遊樂園玩, 那門票都貴得嚇人;帶孩子去旅遊, 吃住行一路下來也不是小數目;給孩子買玩具吧, 現在的玩具動輒上百元……”

如此說來, 是不是貧困家庭裡的孩子就與快樂無緣, 就玩不起了?想想我們的童年, 連飯都吃不飽, “玩具”為何物都不知道, 可是我們不快樂嗎?我們耽誤玩耍了嗎?當然沒有, 一塊泥巴、一根樹枝、一顆石子……都是我們最好的玩具, 都能帶給我們至純至美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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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玩耍與金錢無關。 正如“有錢沒錢, 回家過年”一樣, 可以說“有錢沒錢, 玩耍不減”, 而且玩耍中獲得的快樂體驗, 也根本和金錢的投入沒有任何關聯, 因為我們做家長的本身就是孩子的一個大玩具。

我和依依玩的好多遊戲, 金錢的投入是零, 但是獲得的快樂指數是★★★★★!

女兒三四歲的時候, 有時吃過晚飯, 坐在電視機前目不轉睛地看電視。 我就在臥室裡把自己“喬裝打扮”一番:頭上頂著一個玩具熊, 面部用依依的小裙子包著, 身後掛著毛刷子當尾巴, 一副卡通怪物的形象。 然後頭沖前, 弓腰駝背, 撅著屁股, 一步三搖地從臥室走向客廳, 走近依依, 為了引起孩子的注意, 我還不時地發出怪叫(當然, 要把握好一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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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容易嚇到孩子)。

聽到叫聲, 依依尋聲望去, 看到一個大怪物, 乍一看, 她本能地向後退了一下, 喊道:“媽媽, 咱家闖進怪物了。 ”並會發出驚奇的尖叫, 見此我就後退幾步, 見我後退了, 她就像一個打了勝仗的將軍, 興奮地跳起來, 隨著我搖擺的節奏蹦跳著、歡呼著。 而後我再次向她搖搖擺擺走去, 在我快走到她面前的時候, 孩子又迫不及待地撲過來, 我則快速後退, 裝出害怕的樣子, 倒退著從客廳“逃”回臥室。 於是, 孩子又滿含期待地朝臥室張望著, 靜默了片刻後, 我又會以新的“造型”出現在她的面前, 再次引發她歡快的叫聲……

整個玩耍過程, 孩子都在不斷發出歡笑聲, 我也沉醉在這樣的幸福之中:能給孩子快樂, 能看到孩子開心的笑容, 這不是一個做父親的幸福嗎?

這不是一個做父親的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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