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別自己和孩子的意願
前文例子中的“媽媽”不斷地忽略孩子的意願, 並且將自己的喜好投射到孩子的身上, 還肯定地認為這個就是孩子“真實”的心聲, 其實這樣的情況在我們自己成長中、我們對待孩子的過程中, 不斷地重演著:“我這樣做是為你好!”“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好的”“我早說過, 你就是不聽”這樣的理由, 但事實上孩子卻好像“冥頑不靈”總是體會不到家長的“用苦良心”。
但我們自問一下, 當我們反駁孩子的選擇時, 我們的堅持是為了孩子好, 還是只為了滿足自己的喜好而選擇呢?當父母先入為主地作為了孩子“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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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父母首先應該放下自己身份的包袱, 在孩子為自己做選擇的時候, 可以將孩子放在平等的位置對待。 曾經有教育學家說過:“孩子只是縮小的成人。 ”雖然這個理論存在很多不足, 但事實上是過去的人們已經有意識到, 孩子也有他們個人的意願。
聆聽孩子的聲音
當家長可以放下自己的包袱, 用平等的姿態看待孩子時, 才會認識孩子真正的個性。
重新認識孩子:所有的信任和尊重都是建立在瞭解對方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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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對方:對孩子也好, 對大人也好, 這個要求都應該是一樣的。 父母要求孩子懂禮貌, 自身待人接物也應該嚴於律己, 尤其是對待孩子的行為上, 要學會尊重和信任孩子, 也是讓孩子自由表達自我的前提。
是教導不是命令:用命令的方式讓孩子接受教育的家長, 其實是最懶惰的。 因為這時候家長根本不在乎孩子怎麼想, 或者對家長來說, 已經為孩子設想好一套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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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為自己做決定
孩子也可以成為他自己主人, 因為他們比父母更清楚自己喜歡什麼, 而即使結果不如理想, 他們也會明白這個是自己選擇的結果。
為什麼許多高中生一旦到了大學便變得無所適從?不幸者甚至未能成學業就輟學回家……這些例子中, 許多孩子直到上大學前、甚至上大學後, 生活裡的一切決定都由家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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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對待孩子, 我們應早早地明白到, 雖然父母給予了生命, 但為生命添繪色彩是孩子的使命。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 需要給孩子一個明確的認識:我自己做的決定, 我要自己負責。 譬如, 在吃飯的時候, 孩子不肯好好吃飯, 家長可以與孩子說明清楚, 只有在吃飯的時候才有飯吃, 否則也沒有其他零吃, 更沒有加餐。 經過一段時間, 孩子就會明白自己行為產生的後果, 父母不會為自己承擔, 自己要為自己負責;父母也不用總是唱紅臉, 或者像保姆那樣圍著孩子團團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