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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媽媽的寶寶該託付給誰?

在孩子出生後1年之內, 很多媽媽都要重返工作崗位, 把還沒斷奶的孩子託付給別人看護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甚至在不得已的情況下, 媽媽要把不足6個月的孩子送去找人看護。

在這個階段, 更換主要撫養人非常慎重。 因為此時正是母子依戀關係開始形成的重要時期, 環境的突然改變會給孩子造成巨大的壓力。

更換主要撫養人時, 父母在人選上要特別用心。 即使是自己的家人, 也要認真考慮他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精力來帶好孩子;如果是老人帶孩子, 要注意老人的育兒理念是不是科學, 能否和自己的育兒理念保持一致;如果是找育兒嫂來照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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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考察她是否具有正式的從業資格、健康狀況如何、育兒經驗是否豐富, 遇到類似孩子突然生病這樣的情況會怎樣處理。 還有育兒嫂是否住家, 如果不住家, 與自己家的往返距離等;方方面面的細節和情況都要詳細考察。

其次, 在人選初步決定以後, 在正式把孩子託付給新的撫養人時, 媽媽要在數周內, 每天和這個撫養人一起, 和孩子待上幾個小時。 陪著孩子慢慢熟悉新的撫養人, 建立和新撫養人之間的依戀關係。 如果不這樣做, 孩子突然面對新的撫養人, 肯定會感到壓力。

在這個階段, 媽媽仍然要非常重視和孩子的母子依戀關係, 不能因為更換撫養人而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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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使依戀關係受到負面影響。 母子依戀關係將會對孩子的一生產生深遠影響。 如果形成良好的依戀關係, 那麼孩子人生的開端也會非常順利。 如果由於更換主要撫養人而不能形成良好的依戀關係, 會讓孩子產生更多的消極情緒和對世界的負面認識。

一旦孩子對世界產生負面認識, 就會認為這個世界是令人不安的地方, 他會經常哭泣、要人哄勸, 並逐漸變成性格乖僻的孩子。 這樣的孩子長大以後, 很可能成為膽小怕事或具有攻擊性的人。 因此, 如果孩子很難適應新的撫養人, 媽媽就要考慮做出一定犧牲, 繼續照顧孩子。

要避免平時把孩子託付給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 只在週末接回來和媽媽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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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過數周才接一次的情況。 18個月以內的孩子每天最少要有1個小時的時間和媽媽親密相處, 增進母子感情, 只有這樣才不會造成孩子情緒發育上的異常。 因此, 即使迫不得已把孩子託付給代理撫養人, 媽媽也要努力爭取每天有一段時間和孩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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