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和老公結婚三年,
但是因為兩人都以事業為重,
一心撲在工作上,
結果忽略了造人計畫。
急著抱孫子的婆婆打了無數次電話催促,
經不住老人的勸,
兩人決定在今年添一個寶寶。
在工作崗位上勤奮付出了三年,
木木終於得到了回報,
上個月老闆決定提升她為行政主管,
但要經過半年的考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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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木木的資歷,
這些根本就不是問題。
轉眼三個多月過去了,
她的工作開展順利,
眼看行政主管這個位置非她莫屬,
卻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還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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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當職場孕媽嗎?生孩子還怎麼升職啊?很多人都在窺視我的職位,
怎麼辦?生不生呢?”
1.無論工作還是家庭生活,
我們更看重的是從中獲得的滿足感。
依靠工作,
我們獲得穩定的收入並體現個人價值、獲取被認可的成就感;依賴家庭,
我們構建心靈的溫馨港灣和生活的互助保障、獲得情感和才智的發展。
工作是有勞動能力時間段的大事,
而家庭卻是終身大事。
從家庭幸福的角度出發,
職業女性養育寶寶是很值得為之付出的一件事。
2.生育寶寶的時間不會太長,
所以放棄工作選擇生育的“機會成本”(物質損失)也是有限的。
處於工作能力旺盛期的職場媽媽們,
完全可以休息數月後重新進入職場大展宏圖。
3.公司對待生育寶寶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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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是今後個人職場發展的試金石。
按照規定,
單位是不能以婦女結婚、懷孕、產假和哺乳等為理由辭退女性職工或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如果一個單位對職場媽媽如臨大敵,
就說明其在遵守勞動法規上有缺陷,
在這樣的公司,
個人是否有前途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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