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住房公積金, 很多職場新人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對於住房公積金怎麼用和貸款條件, 大家也是雲裡霧裡。 特別是今年9月底出臺的房貸新政, 大家又知道多少, 真要買房了應該怎麼申請和使用呢?關於住房公積金, 很多職場新人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對於住房公積金怎麼用和貸款條件, 大家也是雲裡霧裡。
一、房產數量怎麼定
首套房定義
房貸新政對個人房產數量有明確而簡單的定義, 認貸不認房。 也就是說你買房貸款還清後, 再購房也等同首套房執行, 下限為基準利率0.7倍。 具體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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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貸款買過一套房, 但商貸已還完。 再次貸款買房, 按首套房算;
2. 首套房未貸款, 而是全款付清。 再次購房使用貸款, 按首套房算;
3. 夫妻二人, 一方婚前有房無貸, 另一方婚前有貸無房(房屋賣後貸款還在)。 婚後貸款買房, 按首套房算;
4. 個人名下曾有兩套商貸購房, 均已還清貸款並出售。 再次貸款買房, 按首套房算(需提供兩套房的出售證明);
5. 個人名下有房, 但當地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 再次買房也可按首套房算。 至於為什麼會查不到…有可能是當地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查詢準則, 也可能是其他什麼神奇的原因。
二套房定義
1. 貸款買過一套, 商貸尚未還清。 再次貸款買房算二套房;
2. 個人名下已有兩套貸款購房, 一套已還清, 一套未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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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夫妻二人, 一方婚前商貸購房, 另一方婚前公積金貸款購房, 婚後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並且尚未還清。 再次購房, 算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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