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兒康復靠“三早”原則 孩子聽力發育“時間表”
孩子要說話, 必須先通過耳朵聽到, 然後理解, 再模仿發音, 最後形成語言。 如果聽不到, 自然就不會說。 那麼, 如何發現孩子的“聽力問題”?專家給出了一份聽力發育“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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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生至出生後3個月:在突然聽到60分貝以上的聲響時, 寶寶應會出現全身抖動、兩手握拳、前臂急速彎曲或皺眉、眨眼、睜眼等活動。
4~6個月:寶寶可辨別媽媽的聲音, 能夠在媽媽對自己說話時, 用眼睛注視媽媽, 或在聽到媽媽的聲音時停止活動, 將頭轉向聲源。
7~9個月:寶寶能主動向聲源方向轉臉, 也就是有了辨別聲音方向的定位能力。
10~11個月:寶寶對自己的名字有反應, 能學說“媽媽”、“爸爸”, 聽到悅耳的音樂時, 上下肢能隨音樂有節奏地運動。
1歲~1歲半時:寶寶能按聽到的語言做出反應, 問“鼻子、眼睛、嘴在哪兒”時會用手指指點。 這也是寶寶學習語言的最佳時期開始了。
1歲半~4周歲:前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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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指出, 當家長懷疑寶寶有聽力問題送醫院接受診治時, 通過類似一步步換用網眼更細“篩子”的一系列聽力學檢查, 進一步明確聽力障礙的程度。
聾兒康復靠“三早”原則
目前尚無特效藥或手術, 能使神經性耳聾完全恢復聽力, 要使聾兒康復就靠“三早”原則:早期發現早期診斷, 早期選配助聽器, 早期進行聽力語言訓練。 兒童的 語言發育直接影響到大腦的發育, 六個月時做到早期干預, 到三歲時語言康復程度與正常孩子相差不大, 干預越晚相差越大。 因此, 早期干預能減輕聾兒的殘障程度, 大大減輕家庭和社會的負擔, 促進聾兒早日走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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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聽力篩查與診斷的適應症
首先, 是新生兒聽力篩查未通過者。 次之, 有家族遺傳傾向者。 還有就是高危新生兒, 出生後住院搶救治療(新生兒病房或重症監護病房NICU、PICU), 以及用過耳毒性藥物的孩子, 應隨時聽力檢測, 除了聽力損傷之外, 還要警惕聽神經病和腦幹、腦皮質的損傷。
(兼職編輯:範美紅)